教务通知

河南师范大学2016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董亚杰发布时间:2017-02-20浏览次数:6917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规定和《河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校教字〔20171号)(附件一),就我校2016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1、转专业考核办法制定

2017220日—26

各学院根据(校教字〔20171号)文件要求,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并依据各专业特点、招生计划、师资力量、教学条件、学生就业前景等实际情况,制定转专业计划名额及转出、转入学生考核办法并向学生公布。考核办法可为 “面试”、“笔试”或二者结合进行。22617:00之前把学院领导小组名单、转专业计划名额、及转出、转入学生考核办法等材料加盖公章后向教务处报送备案(含电子版)。

2、学生填报申请

201722717:00

符合《河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规定且有转专业意愿的学生可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二)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表统一交学生本人所在学院。每位申请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学生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并了解拟转入学院的考核办法及接收计划,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未在规定时间递交申请表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转出学院考核

20173717:00

转出学院将所有申请转出学生按照备案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公示无异议后,组长在学生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统一报教务处,同时报送《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三)(含电子版)。学生未按转出学院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考核。

4、教务处审核

201738-9

教务处对各学院所报转出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分类后转交学生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由转入学院进行考核。

5、转入学院考核

201731717:00

转入学院将所有申请转入的学生按照备案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排序、公示无异议后,组长在学生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统一报教务处,同时报送《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四)(含电子版)。转入学院应通知提出申请学生按时参加考核,未按拟转入学院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考核。

6、学校审核

2017320日之前

教务处对经双方学院同意的学生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由教务处向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教务处将拟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报省教育厅审批。转出、转入学院、教务处或学校审核(考核)未通过者,不得再次申请或调剂。

7、办理转专业手续

教育厅审批同意后教务处办理转专业手续。学生凭教务处出具的转专业学生通知单到各单位办理相应手续,一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放弃名额不再递增。

请各学院及时将转专业的流程及时间通知学生,掌握好时间节点,做好各环节工作,以确保我校2016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在本次转专业工作进行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转专业资格。

联系电话:

纪委监察处:3325862

教务处:3326958

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16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及附件.rar

 教务处

       2017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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