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查重、盲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阮宁发布时间:2017-04-18浏览次数:32968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学校将对2017届毕业生开展毕业论文查重、盲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查重工作安排

1、软件使用

检测软件为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检测)系统”。使用者包括2017届毕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

2、检测范围

2017届全体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2017届双学位毕业生毕业论文抽查30%

3、登陆方式

教师与学生登陆入口:http://henannu.check.cnki.net/user/

学院管理员登录入口:http://henannu.check.cnki.net/school/

4、系统使用办法

学生:学生登录的用户名是本人学号,初始密码是本人学号。检测时,提交的论文电子稿文件类型为word,论文电子版的文件命名格式为“学号_姓名_专业_论文题目”,例如: “1308110122_张三_工商管理_企业产品结构演化机制及优化调整”,请登录成功后及时更改密码。

指导老师:指导教师登录的用户名是本人工号,初始密码是本人工号。学生论文上传检测后,指导教师可登录“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查看、审阅学生论文及检测报告,审阅后给出评语和修改意见,并点击选择“通过”、“不通过,建议修改”、“不通过”中的一个选项。

学院管理人员:用户名和密码请与教务处206房间联系获取,并加入QQ551338418,有专业人员对检测工作所提问题进行解答。(群名称:知网论文检测系统咨询,申请加入时请写明学院和姓名,只限学院指定系统负责人加入。)

学院管理人员登陆后按如下步骤进行操作:

①导入本学院所有2017届本科毕业生基本信息。(操作方法:学生管理-学生信息导入,请按提示“学生信息Excel格式示例”下载模板,在“是否为学生分配上传篇数”项中选择“不分配”,在“学生查看报告单权限”项中选择“全文报告单”)

②导入本学院所有教师基本信息。(操作方法:教师管理-教师信息导入,请按提示“教师信息Excel格式示例”下载模板)

③通知首次上传。(操作方法:学生管理-通知首次上传),即为学生分配一次上传论文检测的机会。

④统计首次检测结果。(操作方法:在检测结果或学生管理-学生检测情况中都可以查看学生的检测情况)

⑤对首次检测结果为20%<总体复制比<60%的学生第二次分配权限,提醒他们再次提交论文进行检测(操作方法:学生管理-学生检测情况,选择检测结果范围(20-60)、点击查询对不合格论文进行筛选,点击“通知学生修改”后可对当前筛选出的所有学生再分配一次检测论文权限)

⑥统计第二次检测结果,导出检测不合格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操作方法:信息统计-学生信息统计,点击“按检测结果统计”,对“第几次提交”和“文字复制比”进行选择,点击搜索,点击“导出Excel表”)

各级用户具体使用方法可参考附件1“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使用指导或登陆系统后从“帮助”中下载,使用者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防止盗用。

5、检测方式与时间安排

①论文检测采取学生个人上传论文进行检测的方式。首次检测20%<总体复制比<60%的学生给予第二次论文检测的机会,首次检测通过后将不再参与第二次检测。

②学院在系统中“通知学生首次检测”后,由学生登录系统提交论文进行检测。各学院首次检测全部完成后,才能通过系统再次给未通过检测的学生分配权限开放第二次检测。

③检测时间:首次检测时间为56—9日,第二次检测具体开放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须于516日之前完成第二次检测工作。

6、检测结果认定与处理

①论文首次检测总体复制比例≤20%者,视为论文检测结果合格,进入专家审阅环节。

②论文首次检测20%<复制比<60%者,须认真修改论文,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说明》,经指导教师审查并签署同意再次检测的意见,于学院规定的第二次检测时间前提交至学院后,学院再次开通检测论文权限。再次检测总体复制比例≤20%者,视为论文检测结果合格,进入专家审阅环节。再次检测仍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本次毕业论文答辩,待修改合格后于下半年进行论文答辩。

③论文首次检测复制比例≥60%者,不能参加本次毕业论文答辩,待修改合格后于下半年进行论文答辩。

7、注意事项

①检测篇数是学校购买的有价资源,学院和学生应认真对待、谨慎操作,防止误传误检,错误操作浪费资源者责任自负。

②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不得将管理账号公开给学生。

二、论文专家盲审工作安排

1、盲审学生范围

论文查重工作完成后,由教务处从查重合格的论文中随机抽取3%进入专家盲审环节。

2、盲审工作时间安排

517—19日为专家评审阶段,论文评价标准见附件2523—527日为论文集中答辩时间,请各学院自行安排。

3、盲审结果处理

专家审阅结果按以下几种方式处理

1.论文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和要求的,可直接参加论文答辩。

2.论文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和要求,建议做适当修改后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需按专家要求认真修改并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说明》,由指导教师重审并在修改说明上签字同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小组审核签署同意答辩意见后,方可参加答辩。

3.论文基本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和要求,需做较大或重大修改后方能进行答辩的,学生需按专家要求认真修改并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说明》,经指导教师重审并在修改说明上签字同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小组审核签署同意答辩意见后,于522日前交教务处进行二次查重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4.论文未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和要求的,不能参加本次毕业论文答辩,待修改合格后于下半年进行论文答辩。

查重、盲审通过率是划拨学院毕业论文经费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工作,确保论文检测工作的有序开展。


附件1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使用说明.rar

附件2河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专家评价表.docx

附件3: 河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修改说明.doc

  

联系人:马中亚    联系电话:3326159

  


     教务处

2017.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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