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的排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本次排课流程、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课流程和时间安排
1、申请开课计划变更(4月18-20日)
4月17日教务处对教务管理系统内教学计划进行了读取,生成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2014级、2015级、2016级各专业开课计划,因2017级培养方案有所调整,这部分教学计划推迟读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如开课计划有变更请于18-20日在系统中做出申请,并填写《教学计划调整报告单》(附件1,也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园地”栏目中下载),之后到教务处选课中心审批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做出修改。
2、提交公共任选课开课计划表(4月24日之前)
各学院填写面向全校2014级、2015级、2016级、2017级学生开设的公共任选课开课计划表(附件2,也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园地”栏目中下载)于24日前交到教务处选课中心。公共任选课从以前开设的课程(附件3《可开设的校级公选课汇总表》)中选出,不再接收新课。公共任选课设2个时间点4学时,每位教师最多只能带两个上课班。
3、限选课和任选课的预选(4月24日-4月28日)
请各学院对各年级所有限选课和任选课(不含公共任选课)进行预选。
[wb0700607]综合英语、[gw0700907]综合时政两门课程需要学生在(教务系统)网上预选,具体参见教务处和学校主页上的通知。
选修课教学任务的人数设置,以预选的结果为依据。
4、报送《课表编排有特殊要求的教师统计表》(5月5日之前)
各任课教师如有特殊原因提出排课要求的,请报送《课表编排有特殊要求的教师统计表》(附件5,也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园地”栏目中下载)。
5、设置教学任务(5月12日之前)
在选修课预选的同时,各学院可以先做必修课的教学任务。实践环节(如专业实习I、专业实习II、教育实习I、教育实习II、科研训练等),同样需要设置教学任务。全部的教学任务(必修课、选修课和实验课),要求在5月12日以前全部完成。
6、课表编排(5月15日—5月26日)
课表的编排在5月26日之前完成,预计6月初开始正选。
二、做教学任务需特别注意的问题
1、审核过的所有课程,都必须做相应的教学任务,未做教学任务的课程,在排课时会漏排。
2、教学任务中排课周次原则上依据实际情况。2014级使用3-11周,2015级、2016级使用1-19,2017级使用5-19。若个别专业有特殊情况,请告知选课中心后再作调整。
3、关于分段上课:若某课程存在多个教师分段上课的情况,请按照教师分段设置教学任务,并设置为同一上课班组,若不设置同一上课班组,会出现一个班的学生一部分学生选前半段课程,一部分学生选后半段课程。
4、所有不同教师带的、多选一的课程或上课班,应当设置上课群组,方便安排学生在同一个时间点上课。
5、关于合班人数设置:必修课合班人数设置要考虑到后期重修、补修情况,根据以往经验适当增加人数;选修课合班人数设置,一定以预选的结果为依据,否则会出现实际上课人数与教室容量差别过大情况,影响上课效果。
6、关于实验课:需要排时间不需要排教室的实验课,须在“教学场地要求”中的“楼房”和“教室”中下拉选择实际上课场所(若不清楚教室可只选择楼房),这样在排课时将自动只给这些实验课排时间而不排教室。
三、其他事项:
1、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河南师范大学关于强化教学中心地位的若干规定》(校教字[2005]54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35号)的要求,所有教授、副教授应当为本科生上课。请督促本学院教授和副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并填写《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生课程情况统计表》(附件4)于5月31日之前交教务处选课中心。教务处将按学年度对有关情况进行统计、核查,并在今后教务处组织的各种项目申报及年终考核时做为参考。
2、关于重修及补修申请
为方便学生选课并规范管理,重修、补修申请工作放在补选时通知。
附件:
河南师大教务处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