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盲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阮宁发布时间:2017-05-16浏览次数:4559


关于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盲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查重、盲审工作的通知》安排,2017届毕业生查重检测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对盲审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盲审名单

盲审名单经教务处抽查已确定(以6%的比例抽查,兼顾各个专业),已发至各学院教学秘书处。

要求每篇文章由两名专家审阅,每名专家可以审阅四篇文章

二、评审时间和地点安排

时间:519日(周五)一天,上午8:00开始,下午3:00开始,

520日(周六)一天,上午8:00开始,下午3:00开始。

地点:东区计算机学院215机房。

三、提交论文电子稿格式要求

1、将拟盲审论文的封面和致谢删去,文中不得出现学生及其指导教师信息。

2评审标准依据《学士学位论文专家评价表》(见附件)。

3、论文格式为word文档,命名为“学院代码+顺序号”(学院代码见下表),学院做好代码与学生信息对应表备案,盲审专家由学院指定,将每个专家需评审的所有论文以及专家评价表(见附件)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学院代码+评审专家姓名”,每个学院建立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名称”

学院

学院代码

学院

学院代码

数学学院

A

商学院

L

物理学院

B

文学院

M

化学化工学院

C

历史文化学院

N

环境学院

D

教育学院

O

生命科学学院

E

美术学院

P

水产学院

F

音乐舞蹈学院

Q

计算机

G

法学院

R

外国语学院

H

社会事业学院

S

体育学院

J

旅游学院

T

政管学院

K

软件学院

U

电子学院

I

国际教育学院

V

评审处理方式:

1、论文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和要求的,可直接参加论文答辩。

2、论文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和要求,建议做适当修改后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需按专家要求认真修改并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说明》(见附件),由指导教师重审并在修改说明上签字同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小组审核签署同意答辩意见后,方可参加答辩。

3、论文基本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和要求,需做较大或重大修改后方能进行答辩的,学生需按专家要求认真修改并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说明》,经指导教师重审并在修改说明上签字同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小组审核签署同意答辩意见后,于522日前交教务处进行二次查重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4、论文未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和要求的,不能参加本次毕业论文答辩,待修改合格后于下半年进行论文答辩。

四、填写《河南师范大学2017届本科毕业生论文盲审专家评审费签收表》(见附件),请根据评审专家的空闲时间在备注栏填写“上午”或“下午”,

五、请各学院将论文文件以代码命名后于51810:00前将论文电子稿、《盲审专家评审费签收表》以及《代码与学生信息对应表》提交至教务处马中亚飞信或OA



                教务处

                                         2017516


xx学院代码与学生信息对应表.xlsx河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修改说明.doc河南师范大学抽检学士学位论文专家评价表.docx2017届本科论文专家评审费签收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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