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组织2017年度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及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阮宁发布时间:2017-06-15浏览次数:1139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大力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发挥其在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7〕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及管理办法》(校教字[2009]5号)精神,现就我校教学名师奖评选、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我校在编在岗、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已获得往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原校级教学名师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校级评选,但可以申报省级教学名师奖。

2.“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二、表彰名额

本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表彰名额为5名及以内。择优推荐1人参加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评选。

三、申报条件

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0-201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双语课、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

3.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省级教学成果奖为主持人)。

4.其他条件请依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普通本科院校》(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教学名师奖”。

2.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年限和课堂教学工作量要求进行推荐。

3.学校评选。学校组织专家首先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普通本科院校》进行书面评审产生本届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入围教师及往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申报本年度省级者再参加观摩教学比赛,每人讲课时间为15±1分钟,参评教师需有自己制作的多媒体课件。观摩教学比赛时间定在本月23日进行,具体地点、顺序另行通知,请各位申报教学名师奖的教师提前做好讲课准备。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于621日前将以下材料集中报送教务处教学工程管理科(文科楼214),不接受个人提交的材料。

1.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份,电子版一份;

2.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3.候选人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以及各项成果、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套(请按照《候选人推荐表》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列整齐),同时提交原件(验收后及时返还);

电子版材料可通过OA或U盘报送。

联系人:刘葳葳                   电话:3326194

附件.doc

1.《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普通本科院校)》

    2.《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普通本科院校)》

3.《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教务处

                 2017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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