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阮宁发布时间:2017-09-29浏览次数:1390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申报2018年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教师〔2017812号)》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组织申报河南省2018年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立项数额

1.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含委托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性立项项目。

2.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一般项目和指导性立项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

我校将按照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重点项目6项,一般项目12项。

二、申报要求

(一)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教师教育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其中,重点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同时,项目负责人在相关领域要有一定的研究积累,并按要求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议会,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3.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不能超过2个项目。已承担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在规定周期内尚未结项者(包括申请延期结项的),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4. 我校“双导师制”中聘请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小学一线教师,可以作为课题主持人进行申报。

5.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人(含负责人),同时必须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研员或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从事基础教育管理的人员参与,比例不少于40%。

6. 因教育厅分配名额有限,每单位限报2项。

(二)研究要求

1.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主要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职前培养、新入职教育和职后的专业发展以及高等师范教育服务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领域开展研究,不在上述范围者将不予立项。研究项目要根据我校的学科优势,以当前我国、我省教师教育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聚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体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

2. 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其中,《申请书》第四项“教学改革基础之3一栏”,务必将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成果分开填写,不符合此要求的,不接受其申请材料。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除取消项目申请资格外,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3.课题研究强化实践的价值取向,着力解决实践问题,必须紧扣所研究的课题内容,有系统翔实的文献综述,有科学、可行的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重点突出,难点明确,创新点清晰,按时呈报研究成果,确保成果质量。

三、成果形式

1.课题的申报、评审、立项及结项工作按照《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教师〔2013〕840号)实施。

2.成果形式为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部分成果择优论证后直接应用于实践。

四、申报方法及时间

受省教育厅网上申报时间限制(1015日前完成),各申报单位务必于109日(周一)1700前以单位名义集体将有关申报材料排序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工程管理科(文科楼214)。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 《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3份)、《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

2.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2014年以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的著作或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一式一份,按序装订成册并装袋,每袋限装一个项目的材料,袋子的正反面分别粘贴项目申请书封面和袋内材料目录)。申报重点项目的需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的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3.经学校评审,获得推荐申报省级项目资格的需在101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学校评审后将发至教务处主页请注意查看。

  

联系人:刘葳葳  3326194

  

附件.zip

1.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2.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709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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