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通知

关于安排征订2020—2021学年春季教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炳辉发布时间:2020-12-24浏览次数:1004

各教学单位:


教材是教师组织教学和学生学习的基本载体,是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为做好课前准备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2043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2021学年春季教材的征订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本科培养方案和本学期学生选课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一、教材选用原则

1.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基层教学组织负责提出教材初选名单,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对备选教材进行审读,重点就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适用性提出审读意见,二级党委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进行政治把关。

2.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3.适宜教学。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组织教学和激发学习兴趣。

4.公平公正。事实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二、“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关课程教材征订

根据《教育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要求,我校开设的“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关课程(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对应课程见附件1)必须使用相对应的“马工程”教材。

三、讲义的选用

若确实无符合我校教学实际的教材,可选用讲义代替。需使用讲义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在202111日前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讲义使用审批表》,经逐级审批同意使用后,由编者将讲义电子稿交付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印刷,否则将不予办理报账手续。

四、教材订单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将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的《河南师范大学教材征订单20202021学年(春)》和《学院(部)本科教材选用审核意见》(附件2)表加盖公章后202115日下午600前报送至文渊楼教务处213室。

经各教学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报购的教材,不得弃之不用。

五、教师教学用书领取

本学期在校本部任课,且没领取过此版本教材的教师可以在开学前后一周到教务处书库(旅游学院北侧向东50米)领取一本教材。

六、教材征订工作质量监控

1.各教学单位务必避免错订、漏订和重复订购;

2.因主观原因造成教材征订工作延误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属于教学事故者,对责任人按教学事故处理;

3.学校在教学检查和教学督导等工作中,如发现私自向学生推销、发放自编教材和教辅用书的,私自发书者除退还学生书费外,并按教学事故处理。

  

联 系 人:刘亚玲     电话:3326602

  

附件:通知及附件.rar

     1.已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目录

2.《学院(部)本科教材选用审核意见表》

3. 2021年春季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

                                            教务处

  

         20201224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