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遴选河南省首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

发布者:郝晓燕发布时间:2023-09-11浏览次数:194

校内各有关单位:

日前,河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遴选河南省首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教体卫艺〔2023〕221号),现将文件原文转发给你们,按照文件要求,开展遴选首批河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法人资质,基地定位布局科学合理,开发有适合不同学段的特色主题课程,教育教学设施配套齐全,配备劳动教育课程教师或讲解员、专职教辅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有针对学生的特别安全管护措施,消防、应急等设施设备齐全,整体通过消防验收。近三年内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

二、申报对象

  在河南省域内,由政府、学校或社会力量举办,可承接学校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基地、场所等。

三、申报数量

根据省厅指标分配情况,我校限推荐1个。

四、申报程序

(一)自评申报

各单位对照《河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量化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进行自评并填写评分表。总分100分,自评85分以上方可申报。

(二)评审推荐

根据我校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拟申报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进行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材料报送

请推荐单位将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附件2)、评分表(附件3)、反映申报基地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连同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于2023年9月2518:00前报送至文渊楼207,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014144@htu.edu.cn。

 

联系人:郝晓燕,刘书卉  电话:3326194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河南省首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

2.河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

3.河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量化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4.河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推荐名单汇总表

5.河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23年9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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