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教务处2023年申报职称评审材料审核办法

发布者:丁雪莲发布时间:2023-12-04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职称申报推评工作通知(含辅助系列正高)》,现将教务处职称评审材料审核办法和要求安排如下:

1.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以教务管理系统和年终工作量核算的数据为准,数据截至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由教师本人按学年学期顺序填写《任现职以来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讲授情况审核表》中的实际课时(节次),学院审核、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所有内容一律打印,请勿手工填写。学院将审核合格的《任现职以来全日制本专科生课程讲授情况审核表》和人事处提供的《任现职以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收齐后集中提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文渊楼206室),同时为教学为主型教师申报人员开具《公共基础课教师认定证明》。审核无误后,《任现职以来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讲授情况审核表》(附件1)留教务处存档备查,《任现职以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经教务处签字盖章后反馈至各教学单位。(联系人:丁雪莲、袁鹏雯,联系电话:3328805)

2.教学质量评价证明。数据截至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需要办理的教师从信息门户登录务系统。查询方式:个人事务—评价工作—评分汇总查询,查询后点击“报表”,可选择pdf导出(文件带水印),即可导出各学期学生考评成绩、同行评教成绩和督导评教成绩;2021-2022第二学期之前的评教成绩可从信息门户登录“教务系统(旧)”查询,也可在新教务系统中使用个人事务—数据查询—评价信息(旧)进行查询,查询后截图打印即可,以上需要作为支撑材料提交。系统里部分技能课、实验课不显示在教务系统里的,请在学院教务办公室查询自己的成绩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到教务处审核。

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考评成绩按统一格式填写《任现职以来职称评聘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审核表》(见附件2)。学院审批后由学院指派一名负责人集中将审核表一式两份及导出的报表等支撑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文渊楼213)。审核无误后一份将审核表反馈至各教学单位,一份留教务处备案。(联系人:赵换方,联系电话:3326602)

3.需要盖章的教案,各学院请将符合要求的教案收齐后由学院统一交教务处综合科盖章。(联系人:洪亮,联系电话:3326162

4.关于教改项目材料审核。(联系人:郝晓燕,联系电话:3326194)

以上所有材料的审核须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审核时间安排如下:

  

  

12月12日上午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2月12日下午

化学化工学院、环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水产学院、

商学院

12月13日上午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2月13日下午

文学院、教育学部、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社会事业学院

12月14日上午

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体育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美术学院


附件:附件1 任现职以来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讲授情况审核表.doc

          附件2 任现职以来职称评聘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审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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