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做好2021级师范生教育实践和非师范生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计才发布时间:2023-12-25浏览次数:2825

各教学单位:

现将我校2021级师范专业教育实践、非师范专业专业实习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21级师范生教育实践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教师〔20162号)、《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和《河南师范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师大党文〔20216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高质量开展2021级师范生教育实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践原则

2021级师范生教育实践工作,采取“学院主体负责、教务处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2.实践形式

2021级师范生教育实践活动按照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三习贯通”的形式开展。

3.分组安排

5-15位师范生为一组,每组配备一名负责任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全程参与指导师范生教育见习工作。

4.时间安排

1)教育见习阶段(2周)(2023.12.27-2024.1.10

2)校外教育实习阶段(15周)(2024.2.26-2024.6.9

3)校内教育研习阶段(1周)(2024.6.10-2024.6.16

5.具体内容

具体教育实践内容见《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实践手册》,教育实践日程安排详见《河南师范大学2021级师范生教育实践安排日程表》

6.教育实践手册发放

各学院(部)须在12日前将教务处统一印制的《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实践手册》,发放给每位师范生、每位指导教师。

7.继续开展《实习实践半月谈》的编辑与印发工作

每期《实习实践半月谈》由一个师范类学院(部)承办,所有开展教育实践和专业实习学院(部)积极供稿,印制完成后及时呈送校领导,并发放到教学单位。

8.充分利用小学期开展必修课教学

教育实践活动于第17周完成结束,各参与教育实践活动的教学单位要充分利用暑期放假前的3周时间,集中安排涉及“推免”的主干课程教学,以及相关的实验课与技能课教学。

9.材料提交要求

请师范专业学院(部)于202312281600前,将(1****学院(部)2021级教育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名单;(2 ——学院(部)2021级教育实践分组一览表,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扫描件发送至shijianke204@163.com

二、2021级非师范生专业实习工作

1.专业实习原则

2021级非师范专业的专业实习工作,坚持“遵照培养方案、学院主体负责、教务处过程督管”的工作原则

2.专业实习要求

1)高度重视,务实开展

各学院(部)成立专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届学生专业实习方案,《****学院***专业实习方案》是本届学生开展专业实习的根本遵循,也是学校开展专业实习抽查和过程督导的基本参照文件,一经制定,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集中安排,统一组织

原则上不允许学生选择“自主专业实习”,学院应当为实习生妥善安排经过考察、达到要求的优质专业实习基地,根据专业认证理念、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充足的实习时间和周期,统一送、接实习生,加强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的联动合作,夯实“双导师”制下的实习管理。

3)质量导向,安全第一

坚持质量导向的专业实习工作,避免“实习不实”的形式化、表层化实习,加强学院与实习基地之间的联动,建立健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切实提高专业实习质量。务必强调专业实习安全,维护实习生切身利益。

3.教务处报备要求

请各非师范专业学院于2024121600前,提交

1)“****学院2021****专业开展专业实习工作方案”(工作方案需要包括:领导小组名单、参加专业实习学生数据情况、实习时间安排、实习地点安排、学院过程监督管理办法、实习生安全保障举措等,附实习日程表、实习生名单)。

2)“——学院(部)2021级专业实习分组一览表”(原则上每位校内导师指导5-15名实习生)。

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扫描件发送至shijianke204@163.com。

三、建议将本科学士学位论文撰写与教育实践、专业实习结合开展

根据师范专业认证和其他专业认证的有关要求,需要不低于50%的本科毕业论文选题来源自教育实践、行业企业实践。

教务处要求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与教育实践和专业实习工作结合起来开展。师范生和非师范生在开展教育实践、专业实习时,须完成论文(设计)选题、提纲撰写、素材搜集、实证调查、数据统计等工作。

四、教育实践和专业实习材料,要对标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要求,对标对表,提前谋划,为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做好充足准备工作。


附件: 

1.2021级师范生教育实践安排日程表.docx

   2. ——学院(部)2021级教育实践分组一览表.xlsx

   3. ——学院(部)2021级专业实习分组一览表.xlsx

  



教务处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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