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教改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郝晓燕发布时间:2024-01-15浏览次数:23

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师大教〔2021〕2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校级教改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1.2022年立项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见附件1)。

2.2022年度之前延期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见附件2)。

二、鉴定结项条件

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严格依据《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申请结项的项目应按照立项申请书中拟定的项目研究与改革内容、目标、进度、预期成果等开展研究,完成项目立项时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项目结题报告。同时,填写项目鉴定结项书,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明确对揭榜挂帅项目拟定研究目标的响应度、完成度。重点项目应对解决学校教育教学中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影响,取得实质性成果,并有较高应用价值。

2022年度之前延期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参照《管理办法》执行。

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项目人员、变更研究计划。如项目研究人员因调离、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或研究计划和内容有重大调整,需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

 三、鉴定结项流程

1.学校成立由同行专家组成的鉴定委员会。

2.召开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汇报会。项目主持人须按要求参加答辩,答辩具体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疑等方式对项目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鉴定结论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清单

1.鉴定结项书(附件3)一式5份。

2.鉴定结项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

3.结题报告一式5份

3.主要成果佐证材料1份

4.项目名称、成员、研究内容、结项时间变动均需提交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附件5),一式1份。

(二)时间要求

请于2024年219日11:00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文渊楼207室,同时点击以下链接提交电子版(https://f.wps.cn/g/YEmsg2TT/)。

联系人:郝晓燕  刘书卉  3326194

 

    附件:1.2022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清单

          2.2022年之前延期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清单

3.校级教改项目鉴定结项书

4.校级教改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

5.校级教改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

          6.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4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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