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计才发布时间:2024-03-22浏览次数:24819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评优工作,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化管理,持续提升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明确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审阅、答辩、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等相关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

检测范围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2024届辅修学位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检测时间:首次,422-24日;第二次,各学院(部)自行安排,并于429日完成第二次重复率检测。

结果运用:首次检测重复率≤20%者,视为论文检测结果合格,进入专家审阅环节;首次检测重复率介于20%-60%者,须限期认真修改论文,经指导教师在平台审核同意后,学院(部)再次开通检测论文权限。再次检测重复率≤20%者,视为论文检测结果合格,进入专家审阅环节,再次检测仍不合格者,取消答辩资格,延期6个月后可再次申请答辩;论文首次检测重复率≥60%者,取消答辩资格,延期6个月后可再次申请答辩。

材料提交:各学院(部)429日前将附件1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结果不合格名单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专家评审

评审时间:430-58

评审要求:1)盲审:从重复率检测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中随机抽取不低  于5%的比例进入专家盲审环节,近两年存在抽检问题论文的学院比例提高至10%;(2)未抽中盲审的论文,各学院(部)自行安排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专家审阅工作。各位专家要认真指出论文存在的问题,并给与切实指导,在线填写附件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家评阅表》。

结果运用:(1)专家评审同意直接答辩,学生需按专家要求认真修改并在线附件3《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说明》,由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加论文答辩。(2)专家评审不同意直接答辩,学生需按专家要求认真修改并在线附件3《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说明》,由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专家再次评审,仍未通过者,不能参加本次毕业论文答辩,待修改合格后进行论文答辩。

材料提交:各学院(部)须在510日前,将附件4《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家评审不合格名单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答辩

答辩时间:511- 16

答辩安排:答辩工作原则上在教务处安排的教室内统一进行,如有学院(部)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向教务处报备。

答辩要求:对重复率检测和专家评审结果“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不予答辩。答辩过程中,注重答辩质量,杜绝流于形式,决不允许带病论文答辩过关,答辩小组要做好答辩记录(附件5《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答辩结束后录入论文管理系统,同时进行论文答辩成绩评定。

结果运用:答辩未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需要修改、指导教师审核和再次查重,满足要求后由学院(部)安排第二次答辩。最后完成终稿上传和查重。

材料提交:答辩结束后,请各学院(部)及时统计答辩情况,详细填写附件6——学院(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情况汇总表》,并于520日前将该表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务必明确以下三种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答辩人员、未参加答辩人员、答辩成绩为及格或不及格人员

4.成绩评定和工作总结

成绩评定: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评定成绩以百分制计,构成方式为:指导教师成绩(60%+评审专家成绩(20%+答辩成绩(20%),各部分评分可保留两位小数,最终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对应五个等级:优秀:10090;良好:8980;中等:7970;及格:69-60;不及格:590。评分均通过论文管理系统完成,可以直接导出《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见附件7)(打印一式两份,盖章后分别装入学籍档案和论文档案);

工作总结:525日前,学院(部)提交附件8《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附件9《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阶段评价指标体系》的电子版

5.2024届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

评选时间:517- 522

评选要求: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各学院(部)请参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3314号)文件要求,做好河南师范大学2024届校级优秀学士论文遴选的工作(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将从学校优秀学士学位论文中依规推荐)。每篇优秀本科论文(设计)须由3位专家推荐,并在线填写附件10《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家评审推荐表》。

材料提交:学院(部)520-22日在本单位公示本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名单,填写《——学院(部)2024届优秀本科论文(设计)汇总表》(见附件11),52316:00之前把纸质签字盖章版和电子版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本通知需要提交的电子版材料,请按照时间节点发送至邮箱:shijianke204@163.com

 

                                                         教务处

                                                         2024322

    附件.zip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