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18-2019年面向海内外诚聘英才

时间:2018-10-22浏览:1451设置

       感谢您的支持与转发!

热烈欢迎各位优秀博士加盟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学部建设方案已通过学校党委常委会(2018929日),教育学部下设教育学院、心理学院、教育信息技术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等。学部拥有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教育学、心理学硕士学位一级授权学科;教育学、心理学省级重点学科,广阔的平台,自由的空间,优厚的待遇,只等英才加盟。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五部委《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为教师教育学科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发展动力。教育学部对于青年成长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未来的学术成长空间是广阔的,期待大家毫不犹豫加盟学部,建功立业,实现学部新时代新梦想。

现学部高薪诚聘海内外高端人才:领军人才、卓越人才、杰出人才。

详见:http://www.htu.edu.cn/rsc/2018/0307/c7790a112116/page.htm

现学部诚聘2018-2019应届博士研究生:教育学、心理学、生物、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




一、河南师范大学简介

河南师范大学北依巍巍太行,南滨滚滚黄河,位于京广、太荷铁路交汇处的豫北名城新乡市,坐落在广袤的牧野大地、美丽的卫水之滨。河南师范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1923年的中州大学(原国立河南大学前身)理科,1953年与平原师范学院合并,改称河南师范学院,后更名为新乡师范学院,1985年始称河南师范大学。2007年被教育部确定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2015年实现省政府与教育部共建,2017年入选国家“111计划”。

详情关注师大学简介http://www.htu.edu.cn/9057/list.htm

二、教育学部简介

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的前身是平原师范学院教育逻辑教研室,其历史可追溯到1953年。1985年成立为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系,2005年更名为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12年更名教育与教师发展学院,2016年更名为教育学院,2018年以教育学院为依托筹建教育学部。

拥有国家级教师教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培计划”名校长领航工程培养基地、教育部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基地、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技能训练中心、河南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教育信息化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河南省高中校长培训基地和河南省教育督导培训基地。河南省教育学会教育管理专业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学会教育法律与政策研究专业委员会、河南省心理学会普通心理与实验心理学分会、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河南省研学教育旅行协会挂靠在该学部。

现拥有教育博士授权点,有教育学、心理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教育管理、心理健康、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教育技术等领域招收专业学位,教育学、心理学为省级一级重点学科,开设心理学、教育学、学前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5个全日制本科专业,目前学部教职工115,教授13人,副教授26人,专任教师博士化率为65%。高学历、高职称教师逐年增多,为学部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校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共计2000余人。

三、招聘博士专业


招聘专业名称

归属

1

心理学—基础心理学

心理学院

2

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心理学院

3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心理学院

4

生物(认知神经科学方向)

心理学院

5

统计学(数据挖掘与数据分析方向)

心理学院

6

教育学—教育学原理

教育学院

7

教育学—学前教育学

教育学院

8

教育学—高等教育学

教育学院

9

教育学—比较教育学

教育学院

10

教育学—教育史

教育学院

11

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

教育学院

12

公共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

教育学院

14

教育学—教育技术学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1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存储与分析、深度学习等研究方向)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16

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

教师教育学院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4.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研究生阶段具有我校相关学院认定的高水平学科就读经历;

5.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业绩条件

独立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五、相关待遇

(一)安家费

博士安家费20万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增加3万元;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增加5万元;对于引进困难或引进优秀人才的学科,经学校审核后,学部可从学校下拨的人才引进支持专项经费中补贴引进人员安家费。

(二)科研启动费

工科10万元,理科8万元,文科5万元(以项目申报立项形式支持,按照学校科研启动费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并接受学校考核)。

(三)博士绩效工资

博士绩效工资自博士入职起开始发放,总期限为5年,在国家工资外,享受博士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为:中级及以下职称博士为2500/月,内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按副高级岗位考核;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博士为4000/月,内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按正高级岗位考核。管理岗位人员:中级及以下职称博士为2000/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博士为3500/月,按照实际岗位考核。

(四)子女上学

解决子女在附属学校(幼儿园、附属小学)的上学问题。

(五)配偶工作

1.博士来校工作时,配偶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夫妻两地分居(配偶在新乡市内无固定正式工作),生活困难的,且博士攻读博士期间业绩需符合以下类别中的一项条件的,可申请按照人事代理方式安置到学校工作。

独立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在我校认定的一级顶尖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或被SSCIA﹠HCI收录论文1篇;或在我校认定的二级顶尖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或在CSSCI源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3篇;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基金项目2项。

2.不符合直接安置工作条件的博士配偶,学校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对博士配偶优先招聘,学校通过招聘考核择优以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方式聘用。

六、聘用程序

博士及博士配偶聘用程序为:发布信息、个人申请、单位考核、办理签约手续。

对于符合学校引进条件的(含符合条件的博士配偶安置),人事部门直接办理签约手续;对于其他特殊情况的,人事部门汇总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

七、其他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来校工作基本服务期为8年,准聘期为5年,准聘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自动解除聘任合同,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任合同。

(准聘期业绩要求:(1)教学,完成学校和学部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2)科研,具备下列一条中的一项:①论文。以河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独立或第一作者,在河南师范大学认定的一级顶尖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或被SSCIA﹠HCI收录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或在河南师范大学认定的二级顶尖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或在CSSCI源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3篇;或本学科认定的国内外同类期刊上发表上述对应级别相同数量的学术论文。②项目及获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或河南省社会科学二等及以上优秀成果奖1项。③到账经费。累计有20万元及以上的校外科研项目经费到账。)

(二)上述货币待遇均为税前标准,币种为我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三)引进人才同时符合多项条件者,待遇就高,不重复享受。

(四)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博士或从事非教师、非教辅系列的博士,经学校同意接收后,享受正式工作人员基本待遇,不享受博士安家费,但正常享受科研启动费和博士绩效工资。

(五)学校在引进人才来校时与之签署工作协议书(聘用合同),上述待遇与工作业绩均需在工作协议书(聘用合同)中明确约定,签署工作协议书(聘用合同)之后提出的未约定的事项,学校不再受理。

(六)在规定的基本服务期内,学校一般不受理解除协议(合同)或调离的申请,如经学校同意或因中期考核不合格自动解除聘任合同的,需结清校内有关手续(安家费按照工作年限予以折抵;科研启动费未使用经费予以收回,已使用经费中除去形成学校固定资产部分,按照工作年限予以折抵;交回过渡住房等),学校给予办理离校手续。如已解决配偶工作的,配偶一并离校。

八、学部资助

1.201811日起,教育学部配套文科4万元、理工科6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资助博士论文出版。

2.全额报销博士来校考察、应聘的国内交通住宿费用(需符合财务规定)。

3.结合当年引进博士的科研质量与学科梯队情况,给予5万元以内的安家费补贴。

九、联系方式

  

简历接收邮箱:289311628@qq.com           联系人:肖广军 主任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