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站制度化建设——总章程

发布者:冯丽发布时间:2011-10-05浏览次数:752

  
                                               河南师范大学广播站总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播站以“为师生服务,为学校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宗旨,以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我校的教育改革与发展为己任,并始终以反映学子心声、展现校园风貌、讴歌精神文明为主旨,积极真实地反映校园生活。
第二条       广播站的站训为:内增素质,外树形象;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站风为:先做人,后做事;低调做人、高调做事。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为“传帮带”,即:传技术、帮思想、带生活。广播站的每位成员必须牢记站训站风,发扬优良传统。
第三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恶意对抗广播站,不得损坏广播设施,不得妨碍广播节目的正常播出,不得干扰广播站所举办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四条 广播站实行校党委宣传部领导下的站长负责制,设学生站长1名,学生副站长1名。学生站长由上一届理事会推荐并经校党委宣传部和校团委考核任命。广播站日常工作需报经学生站长同意。如遇重大工作调整和举行各类活动需经学生站长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 广播站理事会由四个部室的部长组成。各部部长由上届部长综合考虑推荐至上届理事会讨论通过后任命。各部部长主要负责各部的日常事务,并在全站管理和活动的开展方面给予学生站长、学生副站长支持及帮助。
第六条 广播站记者部主要负责采写校内各种新闻事件,聚焦国内外全新资讯,以消息、通讯、评论等形式在校内播出。每位成员应确保报道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记者部还负责日常外送新闻稿件如校园新闻来稿的编审工作。
第七条 广播站编辑部主要负责编辑日常节目稿件,包括时尚、生活、文学、体育、综合、音乐等六大频道,各频道形成各自独特的节目风格。此外编辑部还负责编审军训稿件、运动会稿件等其它校内相关活动稿件。编辑部展示每位成员的兴趣特长,并使成员的创造、统筹、规划能力得到极大提高。
第八条 广播站播音部主要负责广播站日常节目的创作和播出,是广播站的形象窗口,进站伊始即根据新成员的特点进行培训。每位播音部成员还有机会自己创作各种节目,发挥创作性。播音部在诸如播音、主持、朗诵、演讲等方面培养锻炼每一位成员,使他们活跃在校园的各项活动中。
第九条 广播站办公室主要负责广播站的宣传工作,将站内的活动以及节目通过宣传板、海报等形式向广大同学们进行宣传、介绍,同时还承担外联、网络维护任务。此外,办公室还负责站内财务及其它协调管理工作。
 
                                                      第三章 成员义务与权利
第十条 成员义务:
        1、严格遵守广播站的各项纪律,遵守本站章程,执行本站的决议,服从安排,维护本站的荣誉和利益。按时参加站内、部内例会,不迟到、不早退。
2、各个部室人员按不同工作要求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日常节目。
3、积极参加广播站举办的各项活动,为广播站的发展出谋献策。
4、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以广播站的名义对外接触,维护并树立起广播站良好的形象
5、爱护站内公共财产,不得破坏,不得擅自使用、外借。努力维护站内优良的卫生环境。
6、新老成员间的关系既如同师傅与徒弟间的关系又如同朋友间的关系,应当相互尊重,互相帮助,新成员尤应注意听从老成员的指导与安排。
第十一条 成员权利:
1、参加本站的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优先接受本站的培训。
2、参加本站举办的各项活动,合理使用站内资料。
3、在站内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剥夺权利者除外。
第十二条 站内成员有退站的自由,但必须在退站前至少一个月提出申请,经学生站长批准方可退站。
 
                                                     第四章 广播节目
第十三条 禁止制作播出含下列内容的节目:
1、违反国家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节目。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节目。
3、散步谣言,编发假新闻,扰乱社会或校园秩序的节目。
4、包含淫秽、色情、赌博、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节目。、
5、侮辱或毁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节目。
6、含有各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认定的具有严重错误的节目。
7、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及有悖于学校积极向上的主流文化,对同学人生观、世界观造成误导的节目。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 为了提高广大成员的综合素质,形成崇尚先进之风,广播站每学会进行评选“优秀通讯员”,获选成员由校党委宣传部授予荣誉证书。“优秀通讯员”需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 严格遵守广播站站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有较高的业务水平,能较好的完成广播站内的各项工作。
3、积极参加站内的各项活动,按时出席站内、部内例会。
4、爱护站内物品,保持站内卫生。
5、品学兼优,注重树立广播站良好形象。
6、为站内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者可优先考虑。
第十五条 对违反站内纪律的成员,以批评教育为主,视情节轻重给与站内通报批评,直至退站处罚。有以下情况者给予站内通报批评:
1、 连续两次不按时值班或旷班一次,以及两次例会无故缺席者。
2、 连续两次工作中出现明显认为失误者。
3、 私自使用、外借站内物品,并造成损坏者。
第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成员资格:
1、违反宣传纪律,造成恶劣影响者。
2、违反校规校纪,受警告或处分者。
3、损害广播站形象、利益,破坏站内团结,故意损坏或私拿站内物品者。
4、私自挪用公款或虚报账目者。
          5、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且无视指导不予改正者者及屡次不服从安排、不听从教导者。
     6、一年内站内、部内例会或相关活动无故迟到、不到三次(含三次)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除章程外,本站还有例会、值班等其它相关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对相关内容作了具体的阐述及要求,站内成员必须遵守。
第十八条 广播站章程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应当与时俱进,要随时间发展视现实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与修改,以进一步适应社会、校园需要,促进广播站的不断发展。每次修改由学生站长作具体改动,由理事会讨论通过并上报校党委宣传部审查批准,同时需对具体时间和修改人作出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