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站制度化建设——播音室管理制度

发布者:冯丽发布时间:2011-10-05浏览次数:1005

 
                                          河南师范大学广播站播音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播音室日常管理,维护好室内机器设备及卫生秩序,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1、播音室分直播间和预播间两部分,为广播站成员制作和播出节目使用,室内设备、物品属公共财物,归河南师范大学广播站所有;
2、非制作节目和播音时间及特殊情况站内成员不得进入内播音室,站外人员除特许情况不得入内;
3、站内成员在工作时间出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及强腐蚀性物品,不得携带食物,进入直播间时不得穿高跟鞋、钉鞋;
4、任何人不得在播音室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要爱惜室内机器及其它办公用品;
5、对于室内机器设备的维护清洁除专人外任何人不得无故碰触设备、调整机位,使用机器时要遵循相关程序,务必做到合理安全,若因非法操作造成事故,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6、工作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走动、出入播音室,手机必须处于静音或关闭状态,进出直播间时,门要轻开轻关;
7、播音室内要时刻保持清洁,每日工作结束应安排专人打扫室内卫生;
8、播音室内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及安全用电等相关安全保卫工作,平时要在站内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防范并定时开展安全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