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关于开展“我是中国好网民,传递青春正能量——大学生网上接力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何欢发布时间:2017-04-07浏览次数:1277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中国好网民”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我是中国好网民,传递青春正能量——大学生网上接力活动”的通知》(豫高发〔201720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我是中国好网民,传递青春正能量——大学生网上接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活动的开展,引导广大学生正确认识互联网,合理运用互联网,树立网络诚信理念,养成文明上网好习惯;增强大学生网络活动的法律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鼓励大学生积极传递正能量,弘扬网上主旋律,争做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的好网民,促进网络空间更加清朗、网络秩序更加规范。

二、活动主题

我是中国好网民,传递青春正能量。

三、活动时间

201747日至414日。

四、活动内容

1. 通过报告会、演讲会、座谈会、论坛等形式,开展网络文明教育,传播网络文明理念,倡导良好的校园网络文明道德风尚。

2. 通过制作微视频、动漫、绘本、手册、歌谣、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引导大学生依法依规上网,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方式,践行崇德向善的网络行为规范。

3. 通过网络公益、网络文化、网络中国节等实践活动,推进网络文明建设、网络诚信建设、网络安全建设,打造网络清朗空间。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开展“我是中国好网民,传递青春正能量”活动是推动网络空间更加清朗的一项战略工程,是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制定详细活动计划、方案,发动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 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单位媒体做好宣传报道,挖掘、发现、选树、展示身边的先进典型和优秀案例,推动形成争做好网民活动的热潮。

3. 丰富载体。各单位要以“我是中国好网民,传递青春正能量”为总载体,巧妙设计,统筹安排,引导学生自愿参与活动。要贴近大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多用网络的方法开展活动,要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人翁精神,积极传播网上正能量,筑牢网上网下同心圆。

4. 及时总结。各单位要根据活动主题和内容,至少组织开展1场主题活动,具体形式不限,可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务必请于414日(周五)上午11:30前,将体现各自特色活动的图文及视频材料和活动总结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5份,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网络信息科何欢处(勤政楼310办公室),联系电话:3325863

5. 组织评奖。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在本次活动中设组织奖、最佳创意奖和好网民个人奖。活动结束后,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召开表彰大会为获奖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将评奖结果作为高校网络文化建设试点学校、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等评选的重要条件之一。学校也将对本次活动开展得好、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党委宣传部

20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