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十四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展播(映)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何欢发布时间:2017-07-14浏览次数:575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实施新乡市“七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充分发挥法治动漫微电影等在普法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广大网民依法上网,争做中国好网民,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现将参加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举办的第十四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展播(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室。

承办: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社会工作局、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网信办、浙江省普法办。

协办: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浙江传媒学院、浙江法制报。

三、活动时间

征集阶段自20176月初至2017731日(以作品网上提交日期或作品寄出日期为准)。评审结束后,获奖作品将择优在司法部官方网站、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和腾讯网等知名视频网站、中国普法两微一端及全国普法新媒体矩阵、有关电视台等媒体及大型普法活动中集中展播宣传,持续至20171231日。

四、内容和形式

(一)主要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2.大力宣传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传播法治精神和高尚道德情操。

3.结合新法新规的颁布、修改和施行,重点宣传民法总则、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国家基本法律,提高新法新规的知晓度,为新法新规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4.倡导网络空间法制化理念,传播中国好网民理念,宣传互联网相关法律知识和文明上网常识,提升全社会的网络素养,兴网络文明之风,积极推进清朗网络空间建设。

5.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及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以点带面,在全社会广泛传播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办事用法,遇事找法等法制观念。

(二)作品形式

平面作品(漫画、宣传画);视频(动画、微电影、微视频、宣传片、公益广告)

(三)作品时长

公益广告单片时长不超过60秒。动画、微视频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3分钟。微电影、宣传片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10分钟。请严格按照时长要求报送作品。

五、奖项设置级评选方式

(一)奖项设置

按照作品类别设漫画、宣传画、动画、微电影、微视频、宣传片、公益广告等类别各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奖金和证书。

(二)评选方式

主办方组织相关方面专家从法律知识阐释、法治理念传播、普法效果、艺术表现力和传播力等方面,对报送作品进行评审。通过初评的作品,将于复评前在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浙江法治在线等网站以及中国普法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和中国好网民“两微一端”集中展播,并请网友投票,投票情况在定评时作为重要参考。

六、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于731日前,将作品(附500字左右简介)报送校党委宣传部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何欢OA工作便笺,联系电话:3325863

具体要求详见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浙江法治在线网站的“第十四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展播(映)活动”专题页面,或直接登录活动官网http://www.fzdmwdy.com。进入活动专题页面,即可查阅活动启事、投稿要求及报送方式、评选规则、展播安排、网友投票规则、问询信箱、知识产权事宜、往届获奖作品展示、供参考的创作素材等方面详细信息。

中国普法和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客户端是本次活动的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将实时发布活动进程及相关情况和要求。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可随时了解活动进程动态,观看展播作品,并参加网站、微信投票等活动。

七、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创作者的积极性,多创作提交优秀作品,并在普法活动中结合实际加强运用,充分发挥好获奖作品的普法作用,不断提高普法实际效果。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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