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何欢发布时间:2017-08-31浏览次数:1076


各学院:

当前,新乡市创文工作已经进入最后的决胜阶段,为持续打造平安、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按照新乡市文明办《关于继续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开展此项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秉承“互助 友爱 进步 奉献”的志愿精神,以“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建文明城”为主题,动员全市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倡导文明出行风尚,培育文明交通意识,引导市民养成良好交通习惯,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取得成功构建平安、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活动时间

91日——930日每周二、三、四早、晚高峰期(早上7:20-8:10和晚6:00-7:10),特殊时期开展全天劝导,详细事宜另行通知。

三、活动内容和具体安排

1.岗位:宏力大道与胜利路交叉口

2.人员:每个十字路口安排8名志愿者。

3.着装:着各单位统一样式的志愿者马甲、帽子,手持劝导牌,并在显眼位置放置河南师范大学志愿服务队旗。

4.劝导重点: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的行为,含闯红灯、非机动车和行人按机动车信号灯左转等;不遵守道路使用规定的行为,含逆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占用机动车道等。

5.活动分工:

96日 水产学院

913日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920日 外国语学院

927日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四、活动对象

各学院教职工

五、活动要求

一是时间上要严格,执勤人员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岗执勤,不得出现延迟上岗、提前下岗现象。

二是执勤上要规范,执勤人员要做到着装整洁、动作规范,不得出现聚众攀谈、嬉笑打闹、玩手机、吸烟等情况。

三是劝导上要有力,执勤人员要有效履行劝导职责,对不文明现象及时劝导并制止。

四是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将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复查考评之中,对频繁被通报的单位,或因不是本单位职工值岗、不能进行有效劝导、在测评中出现重大失误的单位,将依照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奖管理办法追究相关责任。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将联合市创文指挥部将对上岗执勤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活动结束,适时总结活动成果,评选出一批文明交通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各单位要依据全市活动主题,自行策划、组织不同形式的文明交通志愿劝导宣传实践活动,活动开展情况以图文信息简报形式分别发送至网络信息科何欢OA 及校文明办邮箱:hsddwxcb@126.com。联系人:刘吉磊 电话:3325089

校文明办

2017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