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何欢发布时间:2018-03-15浏览次数:6802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全校各单位:

为提升我校新闻宣传工作水平,提高新闻宣传工作在师生中的影响力,增强师生的参与性,依照《河南师范大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评选2017年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认真负责,自觉学习新闻理论,锻炼业务技能,捕捉、策划和撰写新闻的能力突出。

2.作品质量高,有一定的采用率。本年度在地市级以上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发表有正面报道学校的新闻稿件(含音像类),或在学校网站、校报、广播站、电视台等发稿3篇以上。

3.新媒体作品产生影响力。在学校或各单位官方微博发表文章的转发、评论或点赞数量超千次,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或在宣传部备案的各单位微信公众平台的文章阅读量超千次。

二、参评对象

全体教工和在校学生。

三、评选办法

1.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照外宣稿件、校内发表稿件、网络发表文章的数量和权重综合打分后进行评选,其中教师先进个人20名,学生先进个人100名。

2.教师先进个人采用学校统计的数据直接评选,各单位不用申报推荐。

3.参评的学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申报表》。

四、评选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要重视本次评选,认真总结。通过评选,发掘培养新闻写作人才,进一步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学校新闻宣传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2.大学生记者团依照分配的名额填表申报后,统一加盖学院党委(总支)公章后由各部门集体报送。

3.各单位参加评选的学生,填写《申报表》后由本单位负责新闻宣传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党委(总支)公章后集体报送。

4.报送截止时间为316日下午5点。报送地点:党委宣传部新闻宣传科(勤政楼310房间),联系人:何欢,电话:3325863

附件: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校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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