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准备的通知

发布者:何欢发布时间:2018-09-06浏览次数:3456


全校各单位:

接上级通知,2018年度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工作将于9月底前进行。我校作为全国文明单位,将接受省市两级文明办组织的年度复查。为全面做好迎检准备,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测评时段。年度复查重点是201791日至2018831日期间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二、测评标准。此次复查,将按照《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测评体系(2018年版)》(详见附件1)进行。

三、测评方式。测评分为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两个部分。材料审核部分要求920日前通过河南省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系统上传,实地考察部分由省市两级确定人员和时间后来校现场评定,其中市一级实地考察将于910921日期间进行。

四、组织领导。复查工作在校文明委统一领导下,由党委宣传部和校文明办组织协调,全校各单位全面准备。迎检办公室设在勤政楼310,联系人潘振斌,联系电话3325089

五、任务分工。请各单位按照党委宣传部制定的《河南师范大学迎接全国文明单位复查任务分工表》(详见附件2)明确的任务和要求,按时报送档案资料,认真准备实地考察项目。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年度复查,三年复审。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工作,事关学校荣誉,事关每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测评体系,明确标准要求,结合职能任务,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准备复评材料和实地察看内容。请《河南师范大学迎接全国文明单位复查任务分工表》中明确的责任单位于9月712:00前将《复查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名单》(见附件3)发至宣传部潘振斌OA便笺。

(二)密切配合。文明创建工作,是全校各单位的事,是全体师生的事。请各单位根据党委宣传部明确的任务分工,按时完成准备任务。担负创建任务的机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要尽职尽责,结合部门职能,结合工作实际,牵头创造性地完成好分配的任务。不直接承担创建任务的部门和学院,一要主动作为,配合好各职能部门,提供相关创建资料,共同完成好准备事项;二要认真复习理论知识,做好9月上中旬参加理论测试的准备;三要强化大局意识、政治意识,按照职能部门所需,在抽调所属人员时给予无条件支持和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通力协作,不分份内份外,力争形成人人参与文明创建,共建共享文明成果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标准。申核资料通过网络系统上传后,省文明办将组织人员进行盲审评分,加权分数达不到90分的将被限期整改。请各牵头单位准备档案材料时要全面充分,做到有方案、有通知、有组织、有落实、有成效;有文字,有图片等佐证材料。材料要尽可能保留原始状态,不是文件的要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材料属于正式文件的,请提供文件原件和电子版。不属于正式文件的其他材料统一用WORD排版,采用A4纸打印,提供打印版和电子版。为便于掌握总体进度,协调工作进程,各部门完成一项就及时上报一项。各项材料请务必于9月13日前全部上报完毕。上报材料要先经各职能部门领导签字把关,报党委宣传部屈会超同志审核后,再由文明办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上传。

(四)从严奖惩。坚持奖优罚劣,坚持问责到人。校文明办将及时了解省市两级文明办对各测评项目评分情况,对在迎检工作中表现突出、完成任务、没有失分的单位和个人,党委宣传部将在今后的各类评比、推荐、表彰中优先统筹安排。校文明办也将把此次迎检准备与第三季度文明奖考核结合起来,按照文明奖考核发放管理办法规定,对在迎检工作中组织不力、尽责不够、配合不好、标准不高、任务没完成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缓发或停发文明奖。

  

附件:

1. 《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测评体系(2018年版)》.xlsx

2.《河南师范大学迎接全国文明单位复查任务分工表》.xlsx

3.《复查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名单》.doc


  

党委宣传部 校文明办

          201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