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大型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何欢发布时间:2018-10-10浏览次数:752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争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豫教党〔2018117号)精神,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大型宣传推介活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发现和挖掘全省教育系统的典型事迹,遴选确定100名“李芳式的好老师”进行重点宣传,充分展现我省广大教师对党忠诚、矢志不渝的理想信念,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的献身精神,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道德情操,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职业操守,爱生如子、倾心育人的大爱情怀,引导我省广大教师自觉肩负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和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活动要求

1.积极组织开展“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活动。各地、各校要发动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通过网站、报刊等多种媒体推出活动专题,广泛宣传,以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征集教师故事,推选产生一批热爱教育、倾心育人、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向全社会展示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

2.通过各种方式学习宣传“李芳式的好老师”。省教育厅将在教育厅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平台和《教育时报》等媒体,开设专栏进行挖掘和宣传;各校、各地要通过宣传栏、网站、报刊等多种媒体推出活动专题页面,采取报告会、座谈会、观看大型教育题材影片等形式,深入学习总结优秀教师的高尚品质。

3.对遴选确定的“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重点宣传报道。省教育厅将在全省各地推荐的基础上,遴选出100名“李芳式的好老师”,采取刊登事迹、重点访谈等多种形式在全省各大媒体进行重点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

三、相关要求

1.我校限推荐1名候选人。曾获得省级及以上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最美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原则上不再推荐。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填写河南省“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大型宣传推介活动典型教师推荐表(见附件),附推荐候选人个人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免冠标准照(1张)、生活照片35张(均为电子照片),于119前报送至宣传部肖亮亮处。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活动作为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广泛动员,周密设计,选出本单位“李芳式的好老师”。围绕活动主要内容,面向师生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着力调动各基层学校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现代信息技术,以多种形式讲述教师故事,展现教师风采,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

附件:河南省“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大型宣传推介活动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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