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最美环保人物”宣传推介活动通知

发布者:何欢发布时间:2019-12-31浏览次数:503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指示精神,凸显社会各界在推动新乡市环境保护事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展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典型示范的引领作用,增强全社会环保意识,扎实推进美丽新乡建设,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市文明办、市生态环境局、新乡日报报业集团、新乡广播电视台决定组织开展新乡市最美环保人物宣传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关注生态环境 倡导绿色文明”。

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通过宣传推介树立新乡市最美环保人物典范,倡导社会各界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引导全市人民立足本职,从我做起,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践行绿色生活、投身生态文明、推进美丽新乡建设,以生态环境保护的高质量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市文明办、市生态环境局、新乡日报社、新乡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新乡市环保产业协会、河南省苏园影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承办,河南日报、河南大象网、大河网、映象网等20多家媒体共同协办,并邀请有关单位领导、专家、媒体成立宣传推介活动组委会。活动组委会设立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宣传教育科承办。

四、推介范围条件

在新乡市生活、工作、学习两年以上,为本市环保事业作出突出贡献,对社会具有较大影响对各界人士,包括民间组织代表、基层公务员、企事业界人士、专家学者、媒体宣传和教育文艺工作者等,都可作为“新乡最美环保人物”推荐参选对象。具体标准:

1.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环境意识,长期热心环境保护事业,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开展,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

2.长期从事环保相关事业,在维护城乡综合环境、节能减排、绿色创建、农村生态等方面成绩突出的。

3.遵守环保法规,充分体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为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

4.日常生活中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倡导环保理念和环保行为,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和良好公众形象。

5.事迹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对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推介名额

每个县()、区推荐3-5人,市直单位酌情推荐。最终评选出10名“新乡最美环保人物”,10名提名奖。

六、推介程序

宣传推介活动分推荐、初评、公示宣传、终评、揭晓五个阶段:

()推荐阶段(20201月上旬)。推荐方式分为组织推荐、媒体寻找和群众自荐,各地各有关单位按推介条件向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员。各媒体发布评选活动公告,公布评选条件和推荐方式,接受群众自荐,同时开展寻找活动。

()初评阶段(20201月中旬)。组委会根据组织推荐、媒体寻找和群众自荐情况,组织召开初评会议,评选出20名候选人进行公示和宣传。

()公示宣传阶段(20201月下旬)。主要媒体刊发候选人事迹,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制作候选人事迹短片,高密度进行宣传推介。公示宣传期间,组委会办公室接受群众对候选人的投诉和质疑,所反映问题一经查实的,取消其参选资格。

()终评阶段(20202月上旬)。由组委会汇总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委会打分意见,综合评定10新乡最美环保人物,其余10名获新乡最美环保人物提名奖。

()表彰仪式(20202月上旬)。举办新乡最美环保人物表彰仪式,向社会公布结果,并颁发新乡最美环保人物荣誉证书等。

七、相关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填写《“新乡最美环保人”推()荐表》,实事求是撰写推荐人物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相关材料经审核盖章后,表格一式10份,统一报送至勤政楼310党委宣传部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所有材料于2020110日前按要求报送完毕。

()各推荐单位要重点推荐那些在取得显著成绩、充分体现时代特色的先进个人;要切实负起把关审查责任,确保事迹真实突出、评价客观准确。

联系人:何欢  联系电话:3325863

附件:“新乡最美环保人物”推(自)荐表.docx

党委宣传部

2019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