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学科经费签字报销程序的通知

时间:2016-09-06浏览:734设置

各学院、优势特色学科、重点学科:

为加强我校优势特色学科、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以下简称“学科经费”)报销的审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对学科经费签字报销程序及要求做如下明确:

1学科负责人和经费使用人应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学校财务报销规定,自觉接受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学科经费应按预算实施。严格控制大额办公用品、耗材以及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摄录机或其他可用于个人消费的电子产品的支出。

3、学科经费签字报销程序:

1)经费使用人按照财务要求整理好票据,填写相关报销表格。

2)学科登记后,由学科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委托的学科负责人)签批。

3)依托学院院长、或主管学科副院长签字、盖章。

4)学科建设办公室签批、盖章。

5)财务处审核报账。

4、学科带头人委托学科负责人代理签字,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并经依托学院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学科建设办公室备案。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6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