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轮学科评估的改革创新

时间:2016-11-14浏览:702设置

      第四轮学科评估已于今年4月正式启动。新一轮学科评估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精神,加大改革创新。

一、改革的基本思路

      在指导思想上,紧紧围绕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高质量中心任务,服务国家和地方双一流建设战略需求,关注双一流建设方案中提出的 “建设一流师资队伍”“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传承创新优秀文化”“着力推进成果转化”“推进国际交流合作等重点要求。

在评估模式上,继续坚持自主开展、自愿申请、免费参评的基本原则。以第三方的方式独立开展评估,但不闭关自守,坚持深入研究、开放调研、广纳群言、凝聚共识,明确工作思路,改革指标体系。从第一轮评估开始,学科评估就坚持参评单位根据自己学科建设和自我发展需要,自愿申请参评,免费参加评估,自愿选择数据服务的特色,突出体现了学科评估的非行政性、非强制性和评估过程的非商业性等典型特征。

      在数据来源上,加强与有关部门数据资源和第三方数据提供商的合作,加大国内国际公共数据的使用力度。一方面,通过利用公共数据库资源,为参评高校和学科数据填报提供服务;另一方面,采取与第三方数据提供商互利合作的方式,为填报信息的核查提供可靠依据。

      在指标体系上,坚持质量、成效、特色、分类基本导向。体系框架保持师资队伍与资源”“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与声誉四个一级指标基本框架不变,同时根据国内国际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及时对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和改进。

二、指标体系七项改革

      一是把人才培养放在首位。首次提出培养过程质量”“在校生质量”“毕业生质量三维评价模式,创建中国标准。开展学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跟踪学生毕业后的职业发展质量,将教育质量的评价活动扩展到教育系统之外。

      二是把建设成效作为重点。基于学科整体水平评估的定位,进一步降低条件资源类指标(如:师资规模、重点实验室数量等)的分量,更加强调学科内涵建设的成果、成效。

      三是改进师资队伍评价方法。克服单一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片面性,将评价方式由以往客观数据评价改为基于客观数据的专家主观评价。重点考察代表性骨干教师以及科研团队,由专家综合考察师资队伍水平、结构、国际化程度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是优化学术论文评价,致力打造中国标准。学术论文情况是国内外大学学科评价的常用指标,但考察单一性的定量指标(如SCIESI论文数量),不能全面反映论文质量,甚至容易产生误导。分析国内外体系利弊,本轮评估首创质量与数量、客观与主观、国内与国外三结合的论文评价方法,树立论文评价的中国标准。第一,质量与数量相结合。第二,客观与主观相结合。第三,国内与国外相结合。

      五是提出学科社会贡献评价理念。学科建设的最终目标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社会需求。本轮评估借鉴国际同行经验,首次在学科声誉一级指标下增设社会服务贡献指标,采用代表性案例指标来体现学科对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既强调学科发展目标、服务国家战略,也能够充分反映不同地区、类型学科特色,从导向上克服学科同质化倾向。

      六是聘请国际专家参与评估。通过与国际相关教育机构合作,首次邀请3万余名国际专家,对我国与国际学科内涵大致相当的部分理工类学科进行国际声誉调查。籍此探索国内外多渠道获取学科声誉信息的渠道和方法,探究我国学科设置体系下的学科水平的国际认可度,扩大我国学科建设的国际宣传,提升中国学科评估品牌的国际影响力。

      七是进一步强化分类评估。第四轮学科评估进一步细化了分类设置指标体系,将人文学科、社会科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分别单独设立指标体系。分类设置的指标体系由第三轮评估的七类拓展到九类。每个学科采用独立的权重,共设置95套权重,进一步体现学科特色;权重分别由参评单位各学科专家确定,并把指标体系关键因素的最终决定权交给参评单位,增强学科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共识性。

三、评估模式的四大创新

      一是采取若干重要举措避免学科间材料拼凑。第一,采用门类“绑定参评”规则,极大抑制了学科间材料不合理整合。规定采用同一门类下所具有硕士一级授权及以上的学科必须同时申请参评,或同时不参评,有效抑制校内相近学科材料不合理整合,对全面反映学科整体情况起到了重要作用。第二,完善成果归属原则,反映跨界(跨单位或学科)研究。人员和成果均可按规则拆分体现在不同学科,真实反映学科交叉与合作。第三,适度加大专家主观评价指标,对于难以进行客观判断的指标,通过专家对人员和成果的内涵进行判断和评价,提高评估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二是探索出一套“结构性数据核查”方法,对保证数据真实性起到了重要作用。包括:数据形式审查、填报标准检查、证明材料核查、公共数据比对、重复数据筛查、有限信息公示、重点数据抽查等七项措施,并充分利用计算机系统和信息化手段进行核查。同时,几大举措之间进行相互验证,保证申报材料的可靠性和精准性。

      三是探索多维度评估结果公布方式。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发布将考虑各方需求,继续通过聚类分析等方法,进一步淡化名次。针对各级政府、地区、高校类型、社会不同需求,提供更加多元化、多层次、多维度的结果公布和服务形式,引导高校和社会更多关注学科内涵发展和变化。

      四是强化评估结果的深层次分析服务。第四轮学科评估汇集了全国7400多个学科各类信息,将形成我国目前最大最精准的学科大数据库。评估结束后,学位中心将充分利用信息资源进行大数据分析,为需求者提供学科评估信息反馈。同时,研究分析学科发展内在规律,发现学科发展若干“定量指数”以及全国学科发展态势;根据不同需求,为中央和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位授予单位、参评学科提供各级各类定制化分析报告。

       当前,国内国际高等教育快速发展,为学科评估提供了新的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带来更多挑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等教育现代化、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和建设创新型国家,都对高等学校学科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各类“双一流建设”方案的陆续出台,吹响了我国高等教育实现更高层次、更高质量发展的进军号。学科评估作为面向所有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的全面而整体的评价服务,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树立大学学科评价的中国标准,提升我国在国际评价领域话语权,为我国高等学校学科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提供精准服务。 

                                                                                    (摘自中国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