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9-11浏览:1952设置

校内各学院、各学科: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17]765号),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意见》(豫政[2015]41号)精神,加快实施重点学科提升计划,推动高校强化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科研创新能力,更好地服务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1、突出特色,服务需求。坚持创新引领,着力培植特色,构建以重点学科为龙头的特色鲜明的高校学科建设体系。坚持服务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优先支持对“三区一群”有直接推动和重要支撑作用的学科,重点建设一批与“四个大省”建设密切相关的学科,催生培育一批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2、统筹布局,分类指导。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包括省重点学科、省重点学科培育学科两类。其中,博士点研究生培养高校建设省重点学科,且均需按照一级学科布局建设,不再建设二级学科。一级学科设置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为依据。

3、择优遴选,自主建设。尊重高校学科建设主体地位,除涉及国家安全的学科外,由各高校依据自身基本条件、目标定位、服务面向和特色方向,在省教育厅分配限额内自主择优遴选重点建设的学科。

二、建设数量与遴选办法

1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第九批重点学科申报指标为25个(附件1)。

    2、学校根据各学科申报情况,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基础,服务需求,统筹布局”的原则,围绕我校“十三五”学科建设总体目标和重点建设任务,结合《河南师范大学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进行择优认定和遴选推荐。具体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三、立项条件

1、已形成若干个相对稳定、特色鲜明的学科方向,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作用显著。一级学科的学科方向一般不超过5个。

2、有学术造诣深、年富力强、学风正派、创新能力强、在国内同行中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有一支年龄、学历、职称和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学术队伍,主要学术骨干在国内该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学术队伍中博士学位获得者具有较高比例,具有一定数量的海外留学访学经历人员。学科带头人和主要方向带头人原则上要具有正高级职称、博士学位,一般要主持过国家级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前3名)。

3、有完善的本科生或研究生培养体系,已培养相当数量的高质量本科生或研究生,并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好评。

4、教学、科研条件居省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承担一定数量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已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的学术影响。

5、具有相关的对本学科发展有较大支撑作用的高水平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或人才培养基地,有良好的图书文献和现代化信息保障体系。

6、学术气氛浓厚,国内外学术交流活跃、科研合作紧密。

四、申报与建设管理

1、学校申报。各高校根据建设范围和类别,按照申报条件和限额,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科进行申报,填写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2)。

2、专家评议。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学科进行评议,认定立项建设学科,并公示、公布结果。

3、立项建设。第九批省重点学科由省教育厅立项建设管理,建设经费由学校根据各学科年度建设目标任务,从生均财政拨款中统筹安排,列入学校年度预算。

4、考核评估。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周期为5年,实行中期检查和终期考核制度。《申报表》所填报的建设目标与标志性成果将作为中期检查和终期考核的重要依据。省教育厅将会同财政厅对中期检查和终期考核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科给予适当奖补。

五、相关要求

1、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已入选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的A类优势学科及A类特色学科群相关学科不参加申报,其学科带头人和主要方向带头人不得作为学科成员参加省重点学科申报。”

2非校优势特色培育学科,申报第九批重点学科,其学科带头人和方向带头人不得与省、校优势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和方向带头人交叉。

3、《申报表》填写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兼职人员不计在内。表中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项、教学成果等)均指本学科成员作为主持人或第一(通讯)作者或第一完成人或主编(著),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的与学科方向密切相关的成果。凡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

4、《申报表》建设基础所填写的各类成果,起讫时间为20121120161231(近五年)。涉及状态数据(如学科队伍、科研平台等)请按20161231现状填写。

5申报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的所有资源(包括学科团队成员、教学科研基地、设施条件、教学科研项目及其成果等)应为本学科实际拥有的资源,严禁弄虚作假。且不得与其他学科互用、交叉。

6、各申报学科带头人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严重失实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六、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1、学科论证。请各申报学科、依托学院认真组织。填写《申报表》,并完善相关支撑材料。其中,支撑材料包括《申报表》中所列学科建设基础的全部证明材料等,请编制目录。支撑材料需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

2、材料报送。请各申报学科于2017928前,报送《申报表》(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1份,封面由学科带头人签字、学院签章,不需精装封皮),并提交:《申报表》电子版(word版本)、支撑材料电子版(wordPDF版)。电子版请置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严格按照以下规则命名:一级学科_学科名称_学校名称_学科带头人。

3、学校推荐。审核学科材料;组织对各申报学科进行择优认定和遴选推荐;根据申报名额确定第九批重点学科申报名单;入选学科按照省厅要求提交正式纸质版材料;学校按时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贾光瑞,电话:3328667,电子邮箱:hnsdxkb@163.com

  


附件1: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限额表.doc


附件2: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表.doc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7年9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