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处: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3   浏览次数:1003

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13-2017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豫发[2014]4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7]16号)、《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新人社专技〔20176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和对象

培训对象为学院所有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方式和时间

(一)培训内容。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学以致用”的原则。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时间为每人不少于24学时。

(二)培训方式登录新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网址:http://xxzj.ghlearning.com/Home,凭个人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平台,对照“培训流程和操作说明”完成学习。学习结束后参加网络考试,考试合格后,网上打印合格证明,作为参加公需科目培训的凭证。

(三)培训时间。201774日至94日。

三、证书登记、审验和使用

(一)证书登记。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当年培训任务后,将培训内容填写完整(楷体书写),并于201797日,以部门为单位,将合格证明和填写好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交于人力资源处。

2017年新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需要将合格证明、一张一寸照片(用于办理继续教育证书),于94日交于人力资源处。

(二)证书审验。人力资源处携带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到市人社局专技科进行学时审验。

(三)证书使用。经人社部门审验加盖印章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聘用)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相关要求

(一)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培训工作,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完成好当年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二)因各种原因未参加2016年公需科目培训的人员,须登录新乡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选择“2016年度培训班进行补学。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小甫

联系电话:3329371

人力资源处

20177月3日

 附件:2017年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目录

学 习 内 容

学时

学习贯彻《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发挥优势打好“四张牌”五年行动计划(2017-2021)》

6

河南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学习辅导

6

2017年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解读

6

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

4

专业技术人员创业能力建设

4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

4

专业技术人员最新政策法规

2

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保护

2

全民科学素质专题教育----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2

全民科学素质专题教育----安全生产知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