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部:新联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开学消防、治安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6   浏览次数:298

学院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新学期安全工作,确保新生安全顺利报到,预防和减少火灾、电信诈骗、盗窃等各类案事件的发生,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消防、治安检查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9月-10月。

二、检查范围

学院各部门所辖办公区域,教学楼、学生宿舍、餐厅、浴池、超市等公共场所。

三、检查内容

消防、治安工作检查,隐患整改等。

四、工作措施

1、警校联动,突出重点,打防结合。

1)邀请公安机关专业人士,对各院系副书记、辅导员、重点部门职工(保安、物业、餐饮等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学院职工对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部门:保卫部)

2)联系公安机关,整合力量,加强研判,加大对电信诈骗、盗窃等侵财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切实维护师生财产利益。(责任部门:保卫部)

2、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1)以“防骗、防盗、防火”为主要内容,制作条幅和展板,在学院主干道和学生生活区悬挂和展览,大力营造安全宣传氛围。(责任部门:保卫部)

2)加强对新生的安全宣传教育。为新生发放《安全知识手册》、《新生入学安全须知》;利用新生入学军训时间,选派专人为新生开展“防骗、防盗、防火”安全讲座,开展消防灭火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着力推进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活动。(责任部门:保卫部、学工部、团委、各院系)

3)充分利用“平安新联”公众微信平台,精选、推送“防骗、防盗、防火”信息,重点加大对防电信诈骗内容的推送力度,提高在校生防范意识和技能。(责任部门:保卫部)

3、加强门卫管理,落实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1)加强校区大门门卫管理,对驶出校园的机动车、电动车、山地车等车辆进行逐一查验。(责任部门:保卫部)

2)加强校园24小时不间断巡逻,提高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案件高发区域、时段的巡逻力度,发现案情及时处理和上报。(责任部门:保卫部)

3)进一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大对保安的检查、督促、指导力度,妥善处置各类案事件。(责任部门:保卫部)

4、开展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问题隐患。

1)在全院范围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问题隐患排查,重点是查处治安、消防安全隐患,做好防范工作。(责任部门:保卫部、学院各部门)

2)院内各部门组织专人对本部门治安、消防安全隐患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责任部门:学院各部门)

3)加强学生公寓门卫管理,严格盘查进入楼内人员,防止推销人员进入学生公寓;对学生公寓门窗进行全面检查,对损坏的门窗进行及时修复;提醒离开寝室后,应及时关(锁)闭门窗,禁止将寝室钥匙外借他人或在寝室内留宿他人。同时,全面检修学生公寓的用电线路,严禁学生在公寓内私拉乱接用电线路,严禁在公寓内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和存放酒精等违禁物品。(责任部门:保卫部、学工部、物业公司)

4)对餐厅液化气管道、烟道等进行全面检修,对灶具、灶台周边的油垢等垃圾和废物进行及时清理,定期维护、清洗排烟系统,切实消除火灾隐患。(责任部门:饮食中心)

5)对临时搭建的彩板房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彩板房进行拆除或修复,严禁在彩板房内住宿或生活。(责任部门:综合管理办公室)

6)对全院范围内的电梯、配电室、热力交换站、泵房等重要设施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责任部门:校园中心)

7)禁止在办公场所、楼道、公寓内为电动车辆充电,以免引发火灾.(责任部门:保卫部、院内各部门)

8)检查校内扩建、装修、维修建筑的消防情况,督促责任部门及时报请消防主管部门验收,消除消防隐患(责任部门:保卫部、校园中心)。

9)检查消防通道堵塞占用情况。各建筑物内的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存在堵塞、占用或改作他用等情况;安全出口等是否有明确标识;应急照明指示灯是否存在故障等。(责任部门:保卫部)

10)检查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检查各使用单位内设置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报警灭火系统是否完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等。(责任部门:保卫部)

11)火灾逃生技能宣传、掌握情况。各部门尤其是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餐厅等人员能否掌握正确的逃生技能,确保在火灾初起能够做到会扑灭、会报警、会逃生等(责任部门:保卫部、学院各部门)。

12)检查室外空调机稳固情况、电线老化情况;屋顶物品清理、墙体附着物牢固情况。(责任部门:校园中心)

13)排查、检修公共部位及各部门的电线线路等。(责任部门:校园中心)

14)排查学院高层建筑(图书馆)电路电线、仪器设备等安全情况。(责任部门:校园中心、现代教育中心)

15)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与问题上报工作。(责任部门:学院各部门、物业公司)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治安和消防检查活动的重要意义,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动员部署,推动责任落实。学院各部门要建立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安全主管、安全员等。

2、明确工作责任。学院各部门要落实治安、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统筹安排本单位治安、消防检查工作。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谋划部署、主动协调推动、按时上报开展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3、强化督导检查。学院将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及时进行通报;对发生责任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统一认识、加强动员,广泛宣传治安、消防检查的活动内容、工作要求,提高关注度和知晓率,为活动开展创造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

六、上报材料要求

单位消防安全专项自我检查表、治安自我检查表(见附件)请于2017101日前报至保卫部办公室。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保卫部

201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