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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学年先进个人和先进基层团组织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28     浏览次数: 3938

各学院团委、机关团委、附中团委:

   为表彰先进、选树标杆,强化榜样带动、示范引领,展示我校广大青年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道德品质,切实加强团的各项建设,全面提高团的工作水平,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基层团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1.优秀团员;

2.优秀团干部;

3.十佳团员;

4.十佳团干;

5.五好团支部。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是: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政治立场坚定;

2)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在学习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前50%以内;

3)作风正派,思想道德品质高尚;

4)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5)定期完成团员信息注册。

2.“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条件是:

(1)担任团内职务,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前50%以内;

(3)能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行为作斗争;

   (4)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坚持原则,积极主动,勇于开拓,具有创新精神,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团结同学,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很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突出;

   (5)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对象需从本年度优秀团员的评选对象中产生。

3.“十佳团员”的评选条件是:

1)政治素质好,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专业成绩好,学习努力,成绩优良,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前50%以内;

3)组织纪律好,积极参加各项团内活动,并在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活动、校园文化活动中表现突出;

4)生活作风好,具有奉献精神,热心为他人服务,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5)模范作用好,能模范地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班团事务工作,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6)十佳团员候选人须从本学年度优秀团员中产生。

4.“十佳团干”的评选条件是:

1)政治素质好,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共产主义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专业成绩好,学习努力,成绩优良,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前50%以内;

3)工作开展好,能认真负责地组织好团内各项活动,作风扎实、实事求是、锐意进取,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4)民主管理好,能广泛联系团员青年,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及时发现并抓住团员青年关注的热点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团内调研活动;

5)表率作用好,能模范地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习、工作、生活等诸方面发挥团干部的表率作用,为建设积极向上的学习、工作氛围发挥核心带头作用;

6)十佳团干候选人须从本年度优秀团干中产生。

5.“五好团支部”的评选条件是:

1)支委会团结进取、有战斗力,按时按质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并创造性地开展共青团工作;

2)支部团员青年尊敬师长,团结互助,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讲文明礼貌,班风良好;

3)支部团员青年勤于钻研,学习氛围浓厚,全班成绩良好;

4)支部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各种校园文化活动,拓展综合素质,在多项竞赛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

5)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主题团日活动,活动主题突出,教育意义好,内容丰富,有特色,效果佳,深受团员喜爱;

6)团支部工作规范,《团支部日记》填写认真,并定期报送上级团组织检查;

7)团支部书记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模范作用突出;

8)团支部团员信息注册率达到95%以上。

三、评选安排

1.各学院团委分别推荐一至两名候选人参加十佳团员、十佳团干的评选。双十佳的评选程序为:学院推荐、校团委复核、公开答辩展示、公示四个环节。公开答辩以PPT展示的形式进行,答辩分数由团委老师打分和青年团员打分两部分组成。

2.校团委参照各单位上报的团员数量,按一定比例分别进行名额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单位申报的数量不能超过所分配的名额;

3.各部门、各学院填写名单汇总表和先进个人登记表一并报校团委审核备案(见附件);

4.时间安排:410日前,各单位报送各项评选结果、相关表格、先进事迹材料。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奖项的选拔和申报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对拟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考核,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

2.十佳团员、十佳团干自行下载并填写申报表,另附不少于15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好团支部下载并填写登记表。申报表和登记表均使用A4纸双面打印。

3.各类奖项的申报和登记都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表格,于410日前报校团委组织部。同时,各单位要将评选结果(见附件789)和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hnsdtwzzb@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冀虹飞

联系电话:3329072

电子邮箱:hnsdtwzzb@163.com

 

五四表彰附件.doc

1.表彰名额分配表

2.优秀团员登记表

3.优秀团干部登记表

4.十佳团员申报表

5.十佳团干部申报表

6.五好团支部登记表

7.优秀团员名单汇总表(单列评选单位)

8.优秀团干部名单汇总表(单列评选单位)

9.五四表彰汇总(各学院团委、机关团委、附中团委)

 

 

共青团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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