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省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改革计划”立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鉴定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原河南省教育委员会教高字[2000]299号文件“关于河南省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改革计划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改革计划立项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校承担的研究项目应于2001年底或2002年上半年完成结项验收工作。其中已有3个大项目于2001年完成了结项验收和鉴定工作,尚有大部分项目未完成结项工作。为了做好项目的结项验收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与鉴定的范围 1998年11月河南省教育委员会发文颁布的由我校承担的所有教改项目(含子项目)均需进行结项,项目鉴定一般以大项目为单位提出申请,成果突出、具有特色的子项目可以单独或与其它子项目联合提出申请。 二、结项项目与申请鉴定项目需准备的材料 结项项目需认真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改革计划研究项 目终结报告书》(一式3份);申请鉴定的项目应提供以下材料(各一式3份): 1、《河南省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改革计划项目成果鉴定申请表》 2、《河南省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改革计划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 3、教学改革研究成果报告(包括教学改革研究报告、教材、课程大纲等) 4、成果教学实验报告 5、其它有关报告(包括CAI教材、电子教材的技术报告、测试报告等) 三、具体事宜 1、申请鉴定的项目经学校和教育厅验收合格后,由教育厅委托我校组织普通高校的有关专家进行鉴定,大项目7人(校外4人、校内3人),小项目5人(校外3人、校内2人)。专家名单由各项目组提供。 2、项目鉴定工作采取开现场会形式进行,专家鉴定劳务费由各项目负责。 3、结项验收工作于4月30日前结束,鉴定工作于7月8日前结束。 4、各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支持、重视项目的结项和鉴定工作,确保本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其他 如需询问有关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室联系,电话:3326192。 教 务 处 2002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