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7-02-20   浏览次数:6771

     为更好地做好校务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捷获取校务公开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河南省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河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河南师范大学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河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学校主要通过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学校还将根据信息的不同类型和特点,综合利用学校主页、校内各单位网站、信息公告栏、办公自动化系统、《河南师范大学年鉴》《河南师大报》、河南师范大学广播电台、河南师范大学文件以及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其他形式公开相关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当公开信息产生后,学校各信息拥有部门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公开,最迟自信息制作完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

      需要学校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学校将按照申请人的要求,依据被申请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河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0373-3326165

     传真号码:0373-3326507

     电子邮箱:xwgk@htu.edu.cn

     办公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河南师范大学勤政楼107室

     邮政编码:453007

     (二)申请提出

      申请人向学校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河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河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htu.edu.cn/xwxxgk/8403/list.htm)上下载。也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申请人要提供公开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相关提示。

申请人提出申请的方式包括: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信息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学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河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河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河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电子邮箱。

       学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学校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申请内容是否明确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和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申请,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2.对不属于学校掌握的相关信息,信息公开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申请信息掌握单位(组织、团体)的,将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学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止受理申请程序,但要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学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来处理各类信息公开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学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5.属于不予公开的学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监察处投诉。

      联系电话:0373-3325864

      办公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勤政楼316室

      邮政编码:453007

     (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向河南师范大学监察处提起复议仲裁。对复议仲裁结果不满意者,可向司法机关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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