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21   浏览次数:601


    2018年,校学术委员会按照学校工作安排,根据学术委员会职责要求,先后召开全体委员会议4次,通讯审议3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评价及学风建设等学术事项中,切实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的工作职能,有力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

 

    1、师资队伍建设方面

 

    围绕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人才引进、职岗评聘等方面开展工作,主要议事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职岗评聘:评议并表决校特聘教授申请材料是否送校外评审1人,评议并表决通过外审的校特聘教授申请人是否聘任人选4人,形成了我校校级特聘教授职务评聘基本制度和程序; (2)人才工作:推荐2018年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1人,审议我校“卓越人才”引进计划人员3人,推荐2018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4人,并对《河南师范大学高端人才引进计划补充规定》和《河南师范大学引进博士到校准聘期基本业绩任务审议》等文件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修订意见和建议;(3)教师考核:完成我校36位校特聘教授年度及中期考核工作。

 

    2、 科研建设方面

 

    通过全体委员会议和通讯评审等方式,组织审议并通过了《河南师范大学青年科学基金、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拟资助名单》、《河南师范大学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评审结果》、《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基金评审结果》、《河南师范大学学术专著出版基金评审结果》等议题。在项目申报审查工作中,出具推荐意见50余份,伦理审查证明100余份。

 

    3、扎实推进师德学风建设

 

    不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力度,着力形成师德学风建设长效机制,在每一次学术审议中,坚持进行学术道德宣讲,讲规程讲规范,对每一位参加审议人员进行学术规范教育,努力营造求真务实、潜心研究、诚信严谨的学术风气。同时,学术委员会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规定以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失范行为处理相关文件,坚持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原则,严查、杜绝学术不端事件。对接到我校老师有关学术问题的举报,召开专门会议,在认真调查、核对事实的基础上,听取当事人陈述,实事求是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形成相关认定意见。

 

    4、制度建设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结合我校的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对《河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河南师范大学学术道德与伦理委员会章程》、《河南师范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和《河南师范大学学风建设实施细则》进行修定,并完成《河南师范大学院系学术委员会规则》修订稿起草工作。使学术委员会及秘书处各项规章制度日趋完善,学术工作程序更加合理规范,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有力保证了学校学术工作扎实推进。

 

    5、学院学术委员

 

    学院学术委员会在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职责能够顺利开展工作,在学院学术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6、存在的问题

 

   1.现有委员中无行政职务委员人数比例较小。

 

   2.部分委员事务繁忙,议题处理不及时。

 

   今后,校学术委员会将高度重视委员和学术组织机构建设,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学术事务,积极履行学术委员会职责,在学校各项学术事务中充分发挥作用,全力提升学校学术水平,提升学校内涵,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为把学校建设成世界知名、全国著名、区域引领、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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