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校园新媒体平台年审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2   浏览次数:15

校属各单位:

为协调推进全校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优化学校新媒体平台总体建设,加强校园新媒体平台安全保障,稳步推进各级各类新媒体建设,现开展2024年度校园新媒体平台年审备案工作。

一、报送范围

全校各单位(含团学组织)以官方名义建立的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微博账号、抖音号、快手、小红书、B站、头条号等)。

二、新媒体平台备案

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单位新媒体账号统计表》,并下载打印统计表,纸质版统计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学校党委宣传部(河南师范大学西校区勤政楼308办公室)。未按要求完成填报的,将责令注销。

电子版表格请于326日前,发送至邮箱:2023311@htu.edu.cn

地址:河南师范大学西校区勤政楼308办公室

联系电话:3326033 白老师

三、清理“僵尸”新媒体账号

根据相关要求,符合如下条件之一,可视为“僵尸”新媒体账号:30天以上未更新、无发布管理条例、平台账号无人运维。

请各单位严格对照以上标准,于327日前,对所属新媒体账号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及时关停僵尸新媒体账号,消除安全隐患。如逾期未报、瞒报的,后果自负。

四、相关事宜

1.各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单位的新媒体建设,明确一名教师负责新媒体具体运营管理。管理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舆情应对能力。

2.各单位要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对于网络普发的账号要有明确的“三审三校”制度;对于工作群要有相应的管理机制。

3.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河南师范大学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办法》,加强对本单位新媒体的管理和指导。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单位新媒体账号统计表

   2.河南师范大学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办法

 

                      党委宣传部

202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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