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会发展概况

校友会发展概况

河南师范大学校友会发展概况

1995年5月29日,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河南师范大学校友联谊会筹备领导小组”成立,与此同时成立了校友联谊会筹备组办公室。校友联谊会自筹备之初,就明确了自身的活动宗旨:加强校友之间以及与母校之间的联系,扩大交流,增进友谊,为母校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共同振兴河南师范大学。

1997年6月7日,经过近两年的积极努力和筹备,河南师范大学第一次校友代表大会暨校友联谊会成立大会在河南师范大学群体楼一楼阶梯教室举行,大会听取《河南师范大学校友联谊会筹备工作报告》和《河南师范大学建设与发展情况报告》,通过《河南师范大学校友联谊会章程》,并选举产生“河南师范大学校友联谊会”第一届理事会成员。

1998年庆祝建校75周年期间,召开第二次校友联谊会理事会议。

2003年建校80周年校庆期间,召开了校友工作会议和第三次校友联谊会理事会议并产生第二届理事机构。

2009年4月,学校进一步加强校友工作,成立了列入学校行政编制的正处级规格的校友会办公室,建立了校友信息库、开通了校友网站。

2011年12月23日,学校召开了第二次校友代表大会,通过了校友会章程的修改稿。时任校长焦留成同志签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友工作的指导意见》,成为我校校友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2013年9月23日下午,河南师范大学建校9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第三次校友代表大会暨校友会理事会换届会议在勤政楼第四会议室召开,会议听取了校长助理朱华北《关于河南师范大学校友会建设情况的报告》,研讨通过了《河南师范大学校友会章程》草案,表决通过了校友会新任理事机构拟任人选和校友会负责人拟任人选。

为适应新时期高校教育改革形势的要求,为学校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升学校形象,使我校校友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在学校领导指示下,在全体校友的大力支持下,2013年正式启动“河南师范大学校友会”在国家民政部门的注册登记工作。2013年9月16日,河南省民政厅《(豫民社)名称核准〔2013〕第45号》文件,核准通过了“河南师范大学校友会”的社团名称。2014年1月6日,河南省民政厅发文豫民社批〔2014〕5号《关于同意河南师范大学校友会校友会筹备的批复》,批准我校校友会筹备。2014年5月9日,河南省民政厅正式发文《豫民函〔2014〕131号》,批准河南师范大学校友会成立登记,并颁发了编号为《豫民社证字第01332号》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至此,我校校友会宣布正式成立。

学校校友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机制,各学院校友分会已于2013年相继成立,个别学院还在一些地市建立了以学院和专业为单位的校友组织,在学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地校友的大力支持下,学院校友工作开展有声有色。

在地方校友会建设方面,目前省外已成立了北京、上海、广东3个地方校友会,江苏、海南、天津、福建、西安、武汉等地以及部分海外校友组织正在筹备建立,省内成立了郑州、南阳、平顶山、新乡、洛阳、开封、商丘、濮阳、许昌、三门峡10个地方校友会,其余8个地市也已进入筹备阶段。

河南师范大学校友会由河南省教育厅为主管单位、河南省民政厅为登记管理机关,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联谊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校长王键吉担任会长,校长助理朱华北任秘书长,校友办主任魏海琴任副秘书长。

校友会正式登记成立,是我校校友工作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几代师大人致力于校友组织建设的梦想终于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校友会在国家民政部门注册成立后,有利于广泛开展与校友间的交流合作,有利于合法争取社会资源,有利于规范建立地方校友组织,从而为母校和校友的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支持,促进学校全面建设成为国内影响较大的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办学目标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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