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2010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0-06-09浏览:515设置

为保证2010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规范、有序,做到毕业研究生文明离校,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0届毕业研究生离校时间定为2010617日-18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61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到研究生学院思想教育科(文渊楼117办理研究生证注销手续(不办理研究生证注销者,暂缓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丢失者,需学院开具证明)。

二、校园卡结算手续按校园卡结算中心的通知办理(见研究生学院网站“学生工作”栏目)。毕业生乘车证明需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自行下载,以学院为单位办理时带已注销的研究生证,以便核对乘车区间。

三、616日,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到研究生学院就业管理科(文渊楼110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暂不向学生发放)和证书发放登记表。具体领证时间:

616上午: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生物学院,外语学院,政管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

616下午:文学院,经管学院,计算机学院、社会发展学院,教育学院,公共事务学院,美术学院,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四、617日上午,举行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参加)。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仪式结束后,各学院审核并留存《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单》(审核要求见附件1),向办完离校手续的毕业研究生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毕业研究生在领取证书时必须由研究生本人在“证书发放登记表”上签名。各学院务必认真审核《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单》,审核合格者方可发放证书。

定向及委培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根据协议由研究生学院邮寄到其工作单位。学院需审核并留存其《离校手续单》。

在毕业研究生离校后,各学院将《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单》、证书发放登记表、剩余证书及报到证交回研究生学院就业管理科。

六、以上各项工作主要是针对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在答辩结束后,务必办清离校手续并将《离校手续单》交到学院,学院审核合格后(审核要求见附件2,方可离校。学院将《离校手续单》收齐后交回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公室(文渊楼116。证书发放安排由研究生学院在网上发布通知。

七、621-22日,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到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公室思想教育科整理档案材料(党组织材料装档要求以组织部通知为准),届时需带上已按《毕业材料清单》及《研究生毕业材料整理要求》整理好的档案盒及档案袋。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带队,可根据毕业生数量安排若干名研究生助理(非毕业生)协助。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621日上午:数学学院,物理学院,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621日下午:化学学院,生物学院,法学院,体育学院

622日上午:外语学院,政管学院,社会发展学院,计算机学院,美术学院

622日下午:文学院,教育学院,经管学院,公共事务学院

 

最后,衷心祝愿同学们一路顺风、学业有成、工作顺心、前程似锦!

附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离校手续单及审核标准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离校手续单及审核标准

3、博士研究生离校手续单及审核标准

4、毕业生乘车半价证明

 

研究生学院 

      

20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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