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2009届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补充通知

时间:2009-06-12浏览:309设置

 

 

各学院:

根据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进程,现将有关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一、毕业研究生学生证丢失者,办理注销手续办法如下:

1、学生向学院提交研究生证丢失证明。

2、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出具证明(见附件1),并加盖学院公章,到研究生学院统一办理研究生证注销手续。

二、需要办理火车票半价优惠证明的学生,请自行下载附件2,如实填写乘车区间,并持学生证以学院为单位到研究生学院盖章。

三、档案转移办理

1、凡考博或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研究生,学校将统一于7月初向有关单位转寄档案。

2、未就业的毕业研究生档案可以暂时存放在研究生学院(无法计算工龄),也可指定专门的人事代理机构托管档案(从转档之日起开始计算工龄),如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研究生学院

2009-6-12

附件: 12009届毕业研究生学生证丢失证明

22009届毕业研究生办理火车票半价优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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