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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学院诚聘学生辅导员和专业教师

时间:2008-03-06浏览:417设置

一、湖南科技学院诚聘学生辅导员

(一)应聘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和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外校本科生须985工程高校和211工程高校毕业生。

3.普通话达到二乙及以上水平。

4.计算机过级,文科毕业生通过一级考试,理工科毕业生通过二级考试。

5.共产党员,在读本科期间担任过班长或团支书以上学生干部或在读研期间担任过干部职务(本校毕业生需担任过系团总支副书记、分会副主席及以上学生干部职务)。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负责学生的学习辅导工作。

3.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4.完成学生处、团委和所在系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详细工作职责,见《湖南科技学院关于加强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三)聘期

每届聘期为4年。

(四)基本要求

1.首聘期间,不得转至其他岗位。

2.首聘期间必须入住学生公寓。

3.首聘期间前两年,不得兼任教学工作。

(五)基本待遇

1.聘期内岗位津贴享受校内当年同级职教师待遇。

2.入住学生公寓期间免交房租水电费。

3.不解决配偶工作和住房问题。

4.因学校教学需要,本人又满足各科任课教师任职条件:在校工作满两年后,可以兼任部分教学工作;聘期满后,可以续聘或参与教师岗位或其它行政岗位的竞聘。

5.可按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条件申报职称,待遇随行政级别或职称的提高而提高。

(六)聘用程序

1.报名。有意者请将简历等相关材料发送到www248@126.com或寄湖南省永州市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收  邮编:425100。请在邮件主题处或信封上标明“××校××专业学士/硕士×××应聘辅导员”。

2.资格审查通过后,提前1周发出考察(笔试、面试、心里测试)通知。

3.考核领导小组及学校研究审定录用人员。

4.学校与个人签订工作协议。

二、2008年专业教师进人专业(方向)及联系方式(详情点击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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