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1-05-25浏览:1646设置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2011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答辩工作

5月底各学院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结束,63前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查答辩通过人员名单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并在63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告》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材料报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公室。具体要求见《关于做好2011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2、学位信息提交

研究生在答辩通过后务必要及时通过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录入本人的信息,在填写前务必认真阅读学位信息提交要求。提交成功并核对无误后打印一份,签上本人名字交所在学院。

请不要自行修改系统中原有的信息。姓名拼音如有错误可自行更改。

有些专业授予学位类别并不一定和国务院学位办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对应的学科门类一致,而是和当年招生的专业代码对应。授予学位的学位类别严格按研究生录取当年招生专业代码中的类型填写。招生专业代码前2位分别对应的学位类别为:01哲学;02经济学;03法学;04教育学;05文学;06历史学;07理学;08工学;09农学;10医学;11军事学,12管理学。如:077001教育技术学、077501环境科学、077901药物化学硕士专业授“理学硕士学位”,047003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专业授“教育学硕士学位”,083002环境工程硕士专业授“工学硕士学位”,083001环境科学博士专业授“工学博士学位”。

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要及时查看研究生信息录入情况,并查看录入信息是否准确,保证研究生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召开会议前全部录入完毕。学院在核对信息时应着重注意导师姓名、申请学位类别两项信息。

为保证学位信息的准确,在填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报告》后附的《答辩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情况汇总表》时,需将系统中的研究生信息导出,将导出文件中的信息(学号、姓名、专业、导师姓名、论文题目、申请学位类别)复制粘贴到《答辩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情况汇总表》WORD表中。

《答辩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情况汇总表》要分类填写并打印,类别如下: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研究生、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每类研究生均要按学号顺序从小到大排列。

3、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

研究生在答辩通过后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经导师审阅合格后,要及时登陆学校图书馆网站的学位论文提交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在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前要认真阅读《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要求》。在提交成功后,持《离校手续单》到图书馆9楼办理学位论文电子版合格提交手续。

4、照片采集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研究生除外,包括: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答辩前,先到“河南师范大学后勤摄影” 采集照片(西校区沁园宾馆南,印务中心旁边,电话:3329303)。毕业表格上也最好用此版照片。

如没有及时采集照片将无法办理学位证书。

5、非全制研究生离校手续

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研究生、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答辩前后,务必办清离校手续,将《离校手续单》交到学院后,方可离校。否则,学位证书缓发。

 

 

研究生学院

201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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