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9-07浏览:3542设置

各有关学院: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研字[2008]7号,见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要求和工作流程(见附件2)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学位论文撰写和打印

学位论文依照《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200810月修订,见附件3)编排和印制。“双盲”评阅的学位论文应去掉论文作者及导师的姓名信息。最后提交的存档学位论文必须到后勤集团印务中心印制,并按《毕业材料清单》规定的份数提交。

学位论文封面、扉页、独创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均可从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见附件4)。

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所有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都必须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各学院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到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在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时,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审查意见表》,否则不进行检测和外审。

(一)用于检测的论文电子版要求

1、论文电子版应符合我校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除《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不需编入外,其它内容应齐全(含封面)。

2、为了不影响检测数据上传,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不大于2M,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不大于4M。若论文过大,应将论文电子版转换成PDF格式。

3、论文电子版的命名方式为:学号(同等学力人员为申请编号)_姓名_学院名称_学生类别(学号、姓名等用下划线隔开)。学院名称可简称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外语,体育,政管,计科、文学、教育、历史、美术、音乐、法学、经管、公共事务等;学生类别分:博士,全日制硕士,专业硕士,高校教师,同等学力)。

(二)检测结果处理

1、硕士学位论文总体复制比例应低于20%且检测结果不能是红色,博士学位论文总体复制比例应低于10%且检测结果不能是红色,同时学位论文主要章节的复制比例低于30%,否则,视为学位论文检测结果不合格。

2、硕士学位论文首次检测复制比例为50%及以上者,博士学位论文首次检测复制比例为30%及以上者,本次不接受其学位申请。

3、论文首次检测不合者须认真修改论文,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反馈表》,经导师审查并签署同意再次检测的意见后,由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论文电子版及《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反馈表》交研究生学院学位办进行再次检测。再次检测仍不合格者,将推迟论文答辩。

4、检测系统对引用本人已发表论文的内容,不计入复制比例;如引用的同一内容来源于多篇文章,系统不重复计算复制比例。

5、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向研究生学院提出。

三、涉密学位论文的审批

涉密学位论文的审批和提交参照《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办法》(见附件5)。

学院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及相应的保密项目证明材料或保密协议进行审查。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在《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学院将《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和学术委员会会议记录一并报送研究生学院审批。

已通过审批的涉密学位论文也需参加外审。在论文送审前论文作者应对需要保密的研究成果做适当技术处理,并注明因保密而隐去重要数据。

四、申请学位条件

学位申请者须通过我校相应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学位课程须75分以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还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位全国统一考试”),完成相应的培养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发表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硕士研究生按学院要求,博士研究生按学校要求及学院补充规定),完成学位论文,并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博士研究生必须通过预答辩后方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博士研究生须在正式答辩前三个月向学科点提出预答辩申请,预答辩必须在正式答辩前两个月完成。预答辩结束后,博士研究生根据预答辩意见修改和完善论文。

五、资格审查

学院组织专人结合培养方案对申请人的课程考试、必修环节、学分、科研成果、交费及学位论文完成情况等进行审查,同时,检查申请人的考试(考查)试卷和课程论文等材料是否齐全(留学院存档)。审查完毕后将《申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报送研究生学院。

六、学位论文评阅

(一)硕士学位论文评阅

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人应是与论文有关学科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聘请至少两位专家评阅,其中应有一位校外专家。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聘请至少三位专家评阅,一份论文由研究生学院负责寄送校外专家“双盲”评阅,另外两份由学院安排评阅。

(二)博士学位论文评阅

博士学位论文应聘请至少五位同行教授级专家评阅。

两份论文为“双盲”评阅。学科点推荐五所高校(涉密学位论文需推荐至少十位专家)供研究生学院参考选择。论文由研究生学院负责寄送评阅人。

除“双盲”评阅外,还需由学科点聘请三位同行教授级专家担任评阅人,其中至少有一位校外专家。论文由答辩秘书负责寄送评阅人(附上研究生学院盖章的《评阅专家聘书》),《评阅意见书》由评阅人直接返回研究生学院。

(三)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

如果有两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则本次申请无效;如果有一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则申请人应根据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填写《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登记表》,经导师、学科点负责人及学院负责人审查并签署同意再审的意见后,由研究生学院增聘一位校外的专家进行“双盲”评阅,如增聘的评阅人仍持否定意见,则本次申请无效。重新申请须在六个月以后。

七、学位论文答辩

(一)答辩申请及审批

论文评阅通过后,学科点提出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学院审查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学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签署意见,于答辩前两周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报研究生学院审批。研究生学院审核合格,方可领取《论文答辩表决票》、进行答辩。

(二)答辩委员会组成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位专家组成(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位专家组成)。成员应当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应有一位外单位的专家和一位学位论文评阅人(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时,应优先聘请在基础教育研究方面具有较高造诣的中学高级教师参加)。答辩委员会设主席一人,主持论文的答辩工作。申请人的导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主席。导师如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成员不能少于五人。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位专家组成(申请人的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当是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与论文作者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专家,其中博士生指导教师应不少于三人,外单位的专家不少于两人。答辩委员会设主席一人,主持论文的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主席应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经验。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协助组织答辩工作,负责记录、整理答辩材料、填写有关表格等事宜。

(三)答辩要求

答辩委员会秘书应至少在答辩前两周将学位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

答辩前应通过公告等形式向全校公布答辩时间和地点等信息,答辩程序应规范,答辩现场应进行照相。答辩一般在校内公开进行(须保密除外),且有详细的记录。

论文答辩委员会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答辩成绩优秀率一般不高于30%

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表决,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做出硕士学位申请人在六至十二个月内、博士学位申请人在六至二十四个月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若申请人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后仍不合格者,以后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如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博士学位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水平,而且申请人尚未获得过该学科硕士学位的,可做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八、学位审批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根据答辩委员会的决议及对学位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学术水平的审核,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通过(出席会议人员应不少于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做出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申请人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决议,并填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审核报告》。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人审核的基础上,对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者进行审批,并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通过,做出授予学位申请人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决定。

凡答辩委员会建议不授予学位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一般不再进行审核;对个别有争议的,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审核,认为确实达到标准者,可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对某些经答辩委员会通过的论文,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认为不合格的,也可做出不授予或暂缓授予学位的决定。

博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在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公布三个月后无异议方可颁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之日即为学位授予日期。

九、其他

1、学位获得者的博士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将由学校推荐加入中国知网的《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和《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及万方数据的《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请研究生登录中国知网和万方数据网站查询学位论文收录情况,并与其联系领取学位论文发表证书及稿酬。

2、为保证学位证书及上报国家的学位信息中照片的质量,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学历研究生)在答辩前,先到“河南师范大学后勤摄影” 采集照片(西校区沁园宾馆南,印务中心旁边,电话:3329303)。毕业表格上也最好用此版照片。

3、各类研究生在论文答辩通过后务必按要求提交论文电子版和学位信息。(见附件67

4、学位申请人和研究生秘书应了解所有毕业材料的填写要求,并按《毕业材料清单》和《研究生毕业材料整理要求》(见附件8)整理毕业材料。

5、申请硕士学位表格由学院从研究生学院领取;申请博士学位的表格需自行下载印制。(见附件9)。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2011年下半年硕士学位申请、审核工作流程.doc

 3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

4学位论文封面、扉页、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

5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办法

6学位信息提交说明(本说明中有登陆窗口)

7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系统

8研究生毕业材料整理要求

9申请学位表格

10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课程认定考试试卷首页及出卷要求

 

 

研究生学院

20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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