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通知

关于做好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对象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4-01浏览:713设置

各有关学院: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研字[2011]6号)要求和国家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现将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对象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对象(以下简称培育对象)的选拔按照“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从全体2010级博士生中选拔。本次拟评选出培育对象1-2名。每位培育对象学校资助科研经费最高4万元,同时享受博士生特等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申请成为培育对象的博士生必须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论文选题立论新颖,为本学科前沿,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文所研究课题不能涉密;

3、论文所研究课题有较大的创新性,有望取得原创性成果;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取得过一定的科研成果;

5、申请人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且获得(评审通过)中级职称的时间不超过1年。

三、申请与审核程序

1、申请人填写《河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申请表》,按学校要求提出创优计划、预期成果,并提出资助申请;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3、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拟定培育对象。校内公示7天后,报分管副校长批准。

4、被批准为培育对象者须与学校签定《河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责任书》。

四、材料提交要求

1、《河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中二份中的专家推荐与评价表可以是复印件)

2、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由学院负责审验)

3422前,学院将以上材料交研究生学院。

 

附件:

1、《河南师范大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研字[2011]6号)

2、《河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申请表》

3、成果材料封面及目录

 

 

研究生学院

20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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