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申报2014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4-09-25浏览:2304设置

各相关学院:

为适应新形势下人才培养需求,加大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支持力度,提升专业实践效果,提高培养质量,根据《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研究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字〔20149号),现就申报2014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研究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与资助额度

1.基金项目重点资助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实践等相关问题的研究,包括中小学及学前教育调查研究、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研究、新课改研究、家庭教育研究、实践体会与反思、综合研究等(可参考附件1),选题应结合校内、外导师指导教育硕士开展的专业实践内容展开。

2.基金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研究周期1年。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各10项,重点项目资助额:5000/项,一般项目资助额:3000/项。

二、申报时间及条件

1.申报时间:919日至108日。

2.基金项目申报应以学院为单位集中申报,每个专业领域申报数一般不超过3项。

3.项目主持人必须是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或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研究生校内导师,每位主持人限报1项。

4.项目组成员应包含有教育硕士及其校外导师,其中校外导师须经由校学位委员会正式聘任导师,教育硕士须为本年度由学校或学院统一安排参与校外实践者。

三、申报材料和程序

1.个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名为“院系名称+主持人姓名”)。

2)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3年取得的与项目相关的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论文)目录及论著(论文)复印件(一式1份,按序装订成册,首页应为相关证明材料目录,不要再加其他封面;规格大小应与《立项申请书》一致,单独装订)。

上述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项目的材料,并将《立项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2.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研究基金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并附上述材料电子版。

请于108日下午17:00前统一将上述材料报送研究生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科(文渊楼117),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研究生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

4.评审结果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将由研究生学院将向项目负责人发放“项目立项通知书”,并划拨项目经费。

四、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1.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如因故未能按期完成,需事先向项目承担单位和研究生学院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且只能延期一次。

2.项目应在研究计划完成后3个月内做好结项工作。届时项目主持人需向研究生学院提交结项(鉴定)申请报告,并提供项目执行过程的完整的技术资料。由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五、其他要求

1.申请者须认真查阅《河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创新意识,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联系人:端木凡昌   3329236

E-mail7106650@qq.com

附件:1. 基金项目指南

2. 基金项目申请书

3. 学院申报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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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院

  201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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