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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5—2016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的通知

时间:2015-09-09浏览:3436设置

各培养单位:

按照《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试行)》(校研字〔201411号)(以下简称《方案》)文件精神文件要求,2015—2016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从99日正式启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3级、2014级、2015级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

1、国家奖学金

研工部根据国家下达的国家奖学金金额,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直接把名额分到学院,学院根据《方案》要求评选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由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定。

2、学业奖学金

2013级研究生按综合测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国家分配的指标评定“学业奖学金”。

2014级、2015级的研究生按《方案》评定“学业奖学金”,奖学金评定先按评分细则列出排名结果,待上级文件和分配指标下达后,再根据从高到低排序确定等次。

二、2013级、2014级、2015级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助学金经审核符合条件者给予发放。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结合本单位实际,首先成立2015年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结合《方案》和院系实际制定2015年评审细则,细化评分标准。在评定工作中按照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排序结果需在院系网站进行公示。院系排序结果及评定细则需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本单位行政公章,于925日之前报送究生学院思政科。(文渊楼117房间)。

研究生学院、党委研工部将依据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相关文件内容和指标,对各院系上报奖学金评定排序结果进行审核,评定、公示。

监督和申诉邮箱:815972604@qq.com  联系人:刘老师  

监督电话:3329236

                                                   研究生学院 党委研工部

                                                        201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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