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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一六年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5-10浏览:2763设置

各培养单位:

二○一六年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二○一六届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如因各种原因延迟毕业的研究生不能申报。

二、申报条件:

1、能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工作积极主动,乐于为广大同学服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在校已通过学位论文审核的应届毕业研究生,答辩不通过者取消资格。

3、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门课程或规定的总学分,并且考试成绩在86(86 )以上的课程门数达到70%(含70%)以上。

4、在校期间,以河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1篇)以上,篇幅不少于2个版面(不足2个版面降低一个级别),申请者应为独著、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或完成省部级以上鉴定成果,鉴定结论为全国先进水平,申请人为主要完成人,省部级前8名,国家级前10名;或省部级以上各级竞赛活动获奖者。

注:(1)中文核心期刊是指《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中所列的期刊和南京大学公布的CSSCI期刊。

2)论文篇幅不少于两个版面,若少于两个版面,降低一个级别对待。

3)发表是指正式发表,对SCI源期刊放宽至接收正式录用通知。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河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表》,导师填写推荐意见。

2、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根据导师推荐和综合评价决定上报的人选,并将本院推荐名单填入《河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2015年度研究生奖励情况表》。

3、研究生学院将对所有材料进行审核,名单将在研究生院主页中进行公示。

四、所交材料:

1、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省级以上鉴定成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科研成果奖获奖者可以不再提交此项。

2、《河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表》(除导师、单位推荐意见和学校审查意见外的内容均应打印,不可手填)一式二份。(省级优秀毕业生直接填写此表,无需再报其他申请材料)

3、《河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每个学院一份)电子版发到OA系统刘瑞民。

五、交材料时间:

所报材料由各培养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以学院为单位于523日下午5:00前交研究生学院思政科,过期不予受理。

六、奖励办法:

1 被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者颁发证书。

2 优秀毕业研究生批件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七、其它:

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所报材料真实。

党委研工部 研究生院

 201659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表.doc

           2、河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doc

           3、2016年度研究生奖励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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