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

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22浏览:3929设置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671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各学院对基础数据进行录入,来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档案审核,助学金审核阶段:9 23日——1012日;

2、各学院评选公示、上报结果,进行系统录入,学院初审,各学院公示结束时间不晚于1012

3、学校汇总,审核:108日——1012日;

4、学校公示、数据审核:1013日—1017日;

5、学校对录入数据审核、修改、最终上报时间:1017日——1019日;

6、省资助中心审核、学校修改、最终确定名单:1020日—1025日;

二、评选要求

1、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要认真按照《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试行)》,和本院相应的评审实施细则,负责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并向学校提出推荐名单。

2、评审工作应当认真细致、公正透明,按时完成。各学院评审结果在上报以前应当向全体研究生公示五天。

二、具体操作及要求

(一)研究生本人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2份,提交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各学院公示结束后,将获奖候选人的相关材料报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包括:1、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全院各年级综合测评排名;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4、2016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汇总表》(附件2);5、2016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汇总表》(附件3)。附件2、附件3排名分先后次序;6、本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7、学院评审工作总结报告。

(三)填表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需双面打印、工整填写、内容须填写完整(手写),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要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要随意涂改。

2、“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

3、“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不要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班主任或导师。

4、“评审情况”由学院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填写,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5、“基层单位意见”须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6、“培养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学校公章,不要以其他部门印章代替。

7、表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以私章代替。申请表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要使用复印件或扫描件。

8、《申请人基本信息表》见附件5,该表用于数据录入工作,必须打印,不要手填。

9、申请材料由河南省教育厅负责终审,若申请材料填报不规范的,教育厅将直接取消申请研究生的获奖资格,相应名额作废。

10、以上所有材料均需以学院为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位研究生的材料需装入档案袋中,相关电子文档以“xx学院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材料”为文件名压缩后通过OA系统发至端木凡昌处。

监督和申诉邮箱:7106650@qq.com  监督电话:3329236


附件1—5.doc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评选材料汇总表.doc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评选材料汇总表.doc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