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通知

关于第十届“卢锦梭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4-13浏览:2602设置

各有关学院:

根据“卢锦梭奖学金”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现将“卢锦梭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1、河南师范大学2017年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

2、三年级以上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荣获一次。

二、评选条件及提交材料:

1、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身心健康,乐观进取,无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

2、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门课程或规定的总学分,并且各门课程考试成绩80%在85分以上(含85分)。(附成绩单和比例,并加盖学院公章)

3、硕士研究生应完成的论文初稿(交打印稿),及导师在首页对毕业论文的评价意见。博士生不要求此项。

4、科研要求:以河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者应为独著、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以外第一作者。(交学术论文及成果原件)

a 理科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需在SCI、EI源期刊或国际学术刊物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b 文科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需在CSSCI、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c 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需在SCI、EI源期刊或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以上学术论文。

完成省级以上鉴定成果者(申请人为主要完成人),鉴定结论为全国先进水平(与科研处认定标准相同),其成果可计作一篇有效学术论文。

5、申请者请填写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卢锦梭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并将所交材料装入档案袋中,以免丢失。

6、学院填写附件2《河南师范大学“卢锦梭奖学金”汇总表》表中文章题目请做超链接,以方便查验。附件2与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研工部端木凡昌OA中,纸质加盖公章,交至研工部思政科。

三、名额分配:

根据设奖单位意愿,今年设奖名额为26名,其中硕士研究生21名、博士研究生5名。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硕士研究生:化学化工学院5名,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各2名,环境学院、水产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体育学院各1名,由本院自行评审,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备案;其他文科学院每个学院限报1名候选人,由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组织评审。

博士研究生:化学化工学院2名,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科学学院各1名,由本院自行评审,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备案。

四、时间安排:

1、4月21日上午下班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研工部思政科。

2、4月24日由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进行终评并公布获奖学生名单。

3、5月4日举行颁奖大会。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卢锦梭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河南师范大学“卢锦梭奖学金”汇总表.doc

附件3:2017年度研究生奖励情况汇总表.xls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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