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2017届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与科研成果奖励评定工作安排

时间:2017-04-18浏览:4457设置

一、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

2017届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论文、获奖成果、发明专利、学术专著、单项奖励等),已收到录用通知或接收函的论文也要统计。

由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分别按照论文、获奖成果、发明专利、学术专著、专项奖励等类别填写《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从附件中下载)。报送时间5月11日——5月12日,纸质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到OA系统研工部思政科端木凡昌收。

二、科研成果奖励评定与申报

(一)参评对象

2017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本校教职工在职攻读本校研究生者除外)

(二)时间安排:

1、各学院研究生科研统计及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结果报送审核时间

511日上午:外语、体育、政管、文学、教科、历史等学院

511日下午:法学、美术、音乐、商学、马院、旅游、社会等学院

512日上午:数学、物理、环境、计科等学院

512日下午:化工、生科、水产、电子等学院

2、学校审批:5月22日——5月23日

3、审批结果反馈公示:5月25日——5月26日

4、证书制作:5月29日——5月31日

(三)奖励评定项目、时间界定

1、研究生在学期间已经完成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已经发表并见刊的学术论文、参加省级以上单项竞赛获奖等均可申报。

2、仅有录用通知、接收函,没有页码、期卷号的学术论文,已经参评过同类奖项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以及没有原件的专项竞赛奖不在受理之列。

3、在《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上发表的论文,本次科研成果评定按CN期刊对待。

4、所申报成果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剽窃他人。

(四)要求

1、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所在学院科研成果评定工作;

2、在评定工作开始前,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应组织本学院研究生认真学习《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校研字【2008】12号),在研究生院主页规章制度中查询;

3、评定工作应当认真细致、公正透明,按时完成。结果在上报以前应向本学院全体研究生公布。

4、材料以学院为单位集体上报,不接受个人单独提交的材料。

()提交材料

申请科研奖励者所交材料需装入档案袋,并在封面写清学院、姓名及所交材料名称和份数。材料如下:

1、科研成果原件(将正文部分折叠);

2、科研成果复印件一套(正文部分A4纸张正反面复印,不用复印封面和目录)。SCI、EI、ISTP收录论文等,若无原件及抽印本者,需从网上下载论文全文(A4纸张正反面打印);

3、申报者请填写《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奖励申报表》、《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励申报表》(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4、学院须填写《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汇总表》,理科生电子版题目直接超链接到网页,纸质版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交到研工部思政科,电子版请发送到OA系统,《2017年度研究生奖励情况表》只收电子版,一并发送到OA系统研工部思政科端木凡昌收,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论文).doc

 附件2.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获奖成果).doc

 附件3.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发明专利).doc

 附件4.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学术专著).doc

 附件5.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单项奖励).doc

 附件6.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励申报表.doc

 附件7.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汇总表样表.doc

 附件8.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奖励申报表.doc

 附件9.研究生奖励情况统计表.xls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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