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教育

关于评选河南省2018年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时间:2018-03-06浏览:4520设置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教学〔2009〕243号)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18〕152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河南师范大学2018年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届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标准 

1.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各方面表现突出。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曾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6.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二)河南师范大学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

1.完成论文初稿。

2.综合测评在50%以内(含50%)。

3.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门课程或规定的总学分,并且考试成绩在86分(含86分 )以上的课程门数达到80%(含80%)以上;

4.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奖励;

5.在校期间,以河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1篇)以上,篇幅不少于2个版面(不足2个版面降低一个级别),申请者应为独著、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或完成省部级以上鉴定成果,鉴定结论为全国先进水平,申请人为主要完成人,省部级前8名,国家级前10名;或省部级以上各种竞赛活动的获奖者。

三、评选比例和程序

(一)各学院按照全日制毕业研究生人数5%的比例认真组织评选

(二)各学院根据评选比例和指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定初步人选,经学院初审合格后公示,确定预选名单,并报学校审查。

(三)学校资格审查后的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四)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进行审查,对毕业生生源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毕业生不列入评选对象,对弄虚作假和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予以淘汰。

四、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论文初稿打印稿,导师需在首页签署对论文满意意见并同意推荐该生参评。

(二)本年级综合测评成绩单,每个学院提交一份,加盖公章。

(三)成绩单和比例,须加盖本学院与研究生院公章。

(四)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理工科科研成果无原件者需作超链接。

(五)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

(六)请各学院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做到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在“院系意见”栏内签署学院意见(“情况属实,同意推荐”)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附件1、2、3的纸质版于4月2日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报研究生院思政科(文科楼117)。

(七)各单位在报送优秀应届毕业生材料时,同时报送至少1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含电子版),材料需详实体现该生事迹,以便省内进行宣传,事迹材料电子版请发至7106650@qq.com

(八)每位申请者请将所交材料装入独立档案袋中,并写清申请人、院系及提交材料名称。

 附件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doc  

 附件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doc

 附件3—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表.xls.xls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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