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教育

关于第十一届“卢锦梭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4-18浏览:2881设置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再上新台阶。我校校友、加拿大枫华发展有限(集团)公司董事长魏冬青教授与河南师范大学共同协商捐资设立“卢锦梭奖学金”。根据“卢锦梭奖学金”的评审条件和要求,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现将第十一届“卢锦梭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对象

“卢锦梭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三年级以上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荣获一次,各学院根据“卢锦梭奖学金”评审条件从申请人员中择优推荐,差额评审,在品学兼优的基础上,重点考察科研创新能力和取得的创新性研究成果。

二、评选条件及提交材料

1、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身心健康,乐观进取,无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

2、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门课程或规定的总学分,并且50%课程考试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附成绩单和比例,并加盖学院公章)。

3、硕士研究生应完成的论文初稿(交打印稿),及导师在首页对毕业论文的评价意见。博士生不要求此项。

4、评选要求:学术型研究生要以河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者应为独著、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以外第一作者。(交学术论文及成果原件)

(1)理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需在SCI、EI源期刊或国际学术刊物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2)文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需在CSSCI、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3)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需在SCI、EI源期刊或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以上学术论文。

(4)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如无文章发表,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满足科研条件:

a参与完成国家级、省部级项目,且该项目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限前5名);

b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2名)获得一项国家发明专利;

c参加专业性各类综合或单项竞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省部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d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如参加专业性课题或项目,获得专业性重大比赛奖励,完成专业内专项调查报告,或获得执业资格证书者等。

5、申请者请填写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卢锦梭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并将所交材料装入档案袋中,以免丢失。

6、学院填写附件2和附件3,附件2《河南师范大学“卢锦梭奖学金”汇总表》表中文章题目请做超链接,以方便查验。附件2与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研工部端木凡昌OA中,纸质加盖公章,交至研工部思政科。

三、奖励名额、金额及时间安排

1、奖励名额:自2018年(第十一届)起,硕士研究生名额为30名,博士研究生名额为5名,其中: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名额为23名,具体分配为:化学化工学院5名,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各2名,环境学院、水产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体育学院各1名,由本院自行评审,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备案,其他文科学院每个学院限报1名候选人,由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组织评审;

(2)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名额7名,相关学院限报1名候选人,由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组织评审;

(3)博士研究生:化学化工学院2名,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科学学院各1名,由本院自行评审,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备案。

2、奖励额度:博士研究生每名获奖者3000元人民币,硕士研究生每名获奖者1500元人民币。

3、4月23日上午下班前请各有关学院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研工部思政科,由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并公示最终获奖学生名单,5月初举行召开颁奖大会颁发奖金,奖章及获奖证书。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卢锦梭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河南师范大学“卢锦梭奖学金”汇总表.doc

 附件3:2018年度研究生奖励情况汇总表.xls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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