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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09浏览:3255设置

各培养单位:

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培养单位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8届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如因各种原因延迟毕业的研究生不能申报。

二、申报条件

1、能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工作积极主动,乐于为广大同学服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在校已通过学位论文评审的应届毕业研究生,答辩不通过者取消资格。

3、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门课程或规定的总学分,并且考试成绩在86(86)以上的课程门数达到70%(含70%)以上。

4、在校期间,以河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1篇)以上,篇幅不少于2个版面(不足2个版面降低一个级别),申请者应为独著、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

5、如无文章发表,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满足科研条件:参与完成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申请人为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2名)获得一项国家发明专利;或参加专业性各类综合或单项竞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省部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注:(1)中文核心期刊是指《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中所列的期刊和南京大学公布的CSSCI期刊。

2)发表是指正式发表,对SCI源期刊放宽至接收正式录用通知。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河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表》(附件1),导师填写推荐意见。

2、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根据导师推荐和综合评价决定报送人选,并将本院推荐名单填入《河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2018年度研究生奖励情况表》(附件23)。

3、研究生院将对所有材料进行审核,名单将在研究生院主页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提交材料

1、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结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各类综合或单项竞赛获奖证书。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科研成果奖获奖者可以不再提交此项。

2、《河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表》(除导师、单位推荐意见和学校审查意见外的内容均应打印,不可手填)一式两份。(省级优秀毕业生直接填写此表,无需提交其他申报材料)。

3、《河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每学院1份)电子版发到OA系统研工部思政科端木凡昌。

五、提交时间

提交材料由各培养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以学院为单位于521日下午5:00前报送至研究生院思政科,过期不予受理。

六、奖励办法

1、被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者颁发证书。

2、优秀毕业研究生批件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七、其它

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所报材料真实。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表.doc

 附件2、河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doc

 附件3、2018年度研究生奖励情况表.xls

 


  

党委研工部 研究生院

20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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