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17浏览:4766设置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8〕69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杜绝弄虚作假。

 二、名额分配

 1.学业奖学金根据《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要求,研究生学业奖金名额按照各学院在籍学生人数的比例进行评选,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共三个等级,其中硕士学业奖学金所占比例分别是40%、30%、30%,博士学业奖学金所占比例分别是20%、50%、30%。

 2.助学金2016级、2017级、2018级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助学金经审核档案、符合条件者给予评定,对于硕师计划研究生,一年级学生给予评定,四年级学生档案在学校者给予评定,二,三年级学生不予评定。

 三、时间安排

 1.各学院对基础数据进行录入,学生档案审核,助学金审核阶段:9月 18日——9月28日;

 2.各学院评选公示、上报结果,进行系统录入,学院初审,各学院公示结束时间不晚于9月28日;

 3.学校汇总,公示,数据审核:9月28日——10月9日;

 4.学校对录入数据审核、修改、最终上报时间:10月9日——10月10日;

 5.省资助中心审核、学校修改、最终确定名单:10月11日—10月15日;

 四、评选要求

 1、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要认真按照《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试行)》和本院相应的评审实施细则,负责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并向学校提出推荐名单。

 2、评审工作应当认真细致、公正透明,按时完成。各学院评审结果在报送以前应当向本学院研究生公示五天。

 监督和申诉邮箱:7106650@qq.com监督电话:3329236

 附件1、硕士学业奖学金(一等).doc

 附件2、博士学业奖学金(一、二等).doc.doc


党委研工部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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