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遴选

关于开展2019年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2-24浏览:4130设置

各学院: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校研字〔201514号)和《河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校研字〔201516号),学校决定开展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原则

1.凡计划2019年度招生的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均需提出招生申请,审核通过者方可进行招生。

2.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一般在1个专业申请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生。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如果具备学校和学院规定的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条件,也可申请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生。

3.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只能申请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生。

4.已获得2019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即同时获得2019年度硕士生招生资格;未获得2019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如计划2019年度招收硕士生,需提出招生申请,审核通过者方可进行招生。

5.本次申请招生的专业、方向均以《河南师范大学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二、审核条件

1.申请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导师须符合《河南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校研字〔201514号)和学院的补充规定。

2.申请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导师须符合《河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校研字〔201516号)和学院的补充规定。

三、审核程序及说明

1.申请人填写《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简况表》(附件12份,并提供科研及项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仅需提供具备学校和学院导师招生资格的最低科研、项目成果即可,无需提供近三年全部成果),报学院审核。原件由学院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由学院审核后加盖公章报研究生院。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按学校文件及学院补充规定对申请人的招生资格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学院应提供公示材料照片)。凡发现学院报送的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材料有个别不符合要求者,本院材料全部退回,由学院重新审核,再次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直至合格后再次报送

3. 延期结项的项目,一律视为非在研项目

4. 近三年是指从201611日开始起至今。

四、时间安排和材料要求

2019114日前,各学院将《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以及通过审核导师的《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简况表》(每人1份)及其最低科研及项目成果复印件(1份)装订在一起,报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另1份《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简况表》留学院存档。

联系人:陈松,电话3326811。


附件:1-2019年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简况表.doc

      2-2019年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xls

      3-河南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与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pdf

      4-河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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